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 1 目的为识别、获取、更新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2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和符合性评价的控制。3 3 职责3.1 生技处负责识别、获取、更新公司适用的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并负责汇总,发布清单。3.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适用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识别、获取、更新。3.3 生技处负责组织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符合性、适宜性进行评估。3.4 工作内容和要求 4 4 识别、获取4.1 各部门通过以下方式及时获取与公司生产经营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其动态信息。4.2 订阅报刊和杂志; 4.3 网上查询; 4.4 外来文件和资料; 4.5 与有关咨询机关沟通了解。4.6 各职能部门与安监局、技监局、卫生局、公安局、社保局等政府部门及其他相关方工作联系时了解。4.7 各部门通过上述方式识别出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包括顾客要求)应及时获取并反馈考生技处。5 5 汇总及应用5.1 生技处负责汇总将确认后的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发布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5.2 生技处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5.3 沟通、培训和考核 生技处负责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守法意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并负责将本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5.4 定期评估 生技处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更新。6 6 相关记录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及文本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培训、考核记录 法律法规符合性和其他要求评估记录第 页 共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