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是什么
在职人员提取公积金分为使用性提取和销户提取这两种,具体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 理中心咨询。 使用性提取 提取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 1 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 1 年 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 1 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 1 年内的。(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 1 年内或取得房屋所 有权证之日起 1 年内的。 (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 1 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 1 年内的。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不 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 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 1 年内的; 4.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 5.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 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 生活严重困难的。 销户提取 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7.农民工或外地户口职工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注:办理提取前,需由单位经办人到 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 。 更多社保相关知识,可以到成都社保挂靠公司 www.ruifind.com 官网查看。需要成都社保 代理的企业和个人都能找瑞方人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