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舍经营承包协议 修建鸡舍承包协议
鸡舍经营承包协议 修建鸡舍承包协议 鸡舍经营承包协议 签订协议双方:*县观音寺镇静塘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县 镇 村村民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充足利用村集体资产,发展畜禽生产,为城镇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鸡,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充足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签订鸡舍经营承包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承包地点和面积甲方将座落在 鸡舍 平方米 幢,(钢价梁、彩钢瓦、屋面、广告布加泡沫吊顶、水泥地坪;水井、电力供到鸡舍外部)。鸡舍现实状况承包给乙方养鸡,在承包后半年鸡舍如有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修理。鸡舍的全部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协议要求的收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第二条 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第三条 乙方上交甲方租金的措施乙方承包 幢鸡舍,每十二个月租金为 元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应将养鸡用的房屋和设施提供给乙方使用。2. 甲方应主动帮助乙方处理养鸡和周围农户产生和养殖相关的矛盾,甲方应确保乙方正常养殖的生产秩序。3.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协议要求的义务。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1. 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需在协议要求的时间内按协议要求推行义务,不得从事其它生产和用途或转让她人。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难造成鸡舍损坏,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降低或免去乙方的承包金。2. 乙方养鸡、新放鸡苗、看管鸡舍、防疫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另增加设施费用自理,其产权归乙方全部,协议期满后乙方自行处理。3. 乙方在养殖鸡等畜禽生产时,禁止污染周围环境。不然所产生的矛盾由乙方自行处了解决。4. 承包期届满,乙方应立即交还甲方提供的鸡舍设施,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赔偿或恢复原状。5. 承包期届满,鸡舍内的小鸡、鸡苗,乙方应自行处理,甲方也可按双方协议价格购置转让。6. 乙方有自主养鸡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协议要求的义务后,所产生的全部债权债务全归乙方。7. 协议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相同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第六条 违约责任以上条款双方协商无异议,如一方违约,偿付另一方违约金一万元。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上交承包金从2021年10月8日起算(因吊顶、做地坪等)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和本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署协议。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农经站一份,见证单位一份。甲方:*县观音寺镇丁塘村村民委员会(公章)代表人: (签字) 乙方: 村 村民(盖章) 见证单位:(盖章) 年 月 日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