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管理责任书
流动人口管理责任书(13 篇)流动人口管理责任书流动人口管理责任书(精选 13 篇) 流动人口管理责任书 篇 1 为加强对学校门卫室的管理,强化门卫人员的责任;维护学校正常的 教育秩序,特制订本责任书.1、门卫责任人:_2、门卫室每天要保证 24小时有人值班;学校行政人员不定期对值班 情况进行检查.3、节假日要有人值班。若在此期间学校有财产遗失,值班人员要承 担赔偿责任。4、门卫室要保持干净整洁;校门口要经常打扫。5、要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对要求进入校内的来访人员,首先要详细询 问情况,并作好登记。社会青年及闲散人等一律不准入内。一经发现,每 人次扣 5 元。6、学生凭假条出校园。对学生要关心爱护,不得体罚学生或私下罚 款。7、教职工上午第 1节至第 4节课,下午第5节至第8节课为规定坐 班时间,上班时间内,教工外出要凭年级主任及主管领导签字条子方可放 行。8、学生自行车要整齐摆放,妥善看管;校内遗失的自行车由当班门卫 照价赔偿。第三中学主管领导:门 卫:20_年 9月 1日流动人口管理责任书 篇 2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师生个人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门 卫(学校保安)是学校安全稳定的重中之重,因此,门卫决不能掉以轻心, 要坚守岗位、警钟常鸣、常察细看、消除隐患。为进一步强化门卫安全工 作意识,有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此安 全目标责任书。一、目标: 门卫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责任人,负责学校安全与保卫工作,确保 学校安全稳定,为我校创平安校园贡献力量。二、责任要求:1. 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 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在岗期间,不得饮酒。2. 严格落实校门开闭制度,学生上课时间应保持校门关闭。3. 严格执行大门和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 依据学校有关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上课 期间,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有家长来接,方可出校。4. 门卫人员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以理服人;门卫人员不得在门卫室 留宿他人;无关人员不准进入门卫室;门卫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搞好 室内外环境卫生,校门规定范围内不得张贴标语、宣传品及广告等,不得 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及停放车辆。5. 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先通报相关部门或人员,并填写来客登记 表,未经准许不准进入校门。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被访者无关的部门、 办公室、实验室、仓库等。来访者携带物品进出校,应自觉接受门卫的检 查。6. 非本校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区。特殊情况 需进入的,必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同意,方可进入校内,且不得影响正常的 教学秩序;任何私人推销、收购废品未经准许不准进入校园。7. 凡运输或携带公物出校门必须经学校相关部门、领导同意,方可出 校园。8. 加强课间、就餐时间及午间巡逻,防止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发 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9. 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爱护通讯器材和物防、技防设备,保证 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维护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正常秩序、疏导 交通、维护学生乘坐公交专线的秩序。10. 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技防工具,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 技防工具的作用,确保师生安全。11. 果断处理值勤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 息,应及时盘查或监控,并上报保安班长或相关领导。必要时,启动报警 器或向 110 报警。12. 制止师生各种不安全或易造成伤害的行为,发生违章或不服从管 理者,应婉言劝阻并妥善处理,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妥善解 决。13. 建立执勤巡逻和交接班记录台账,做好相关表格填写工作。(来客 登记、设备维护、CK报警处置等)14. 按时参加保安人员工作例会和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听讲,做好记 录。15. 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三、考核与奖惩 年终由学校安全办公室组织考核,考核得分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保安人员将考核结果上报保安公司供参考)。如发生安全事故,将视情节 及后果予以处理,情节、后果严重者,学校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 任。四、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门卫各一份,若有人员变动,由接任 者继续履行。责任人:日期:2022 年_月_日流动人口管理责任书 篇 3 为规范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切实加强项目部负责人管理印章的责任 心,杜绝和减少责任过错,提高公司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公司印 章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一、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公司印章管理规定为其刻制:“内蒙古九州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公章“及“内蒙古九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 项目施工技术资料专用章”各壹枚,并授权在其范围内使用。二、项目部公章使用范围:与业主、监理的信函往来,工程技术和资 料的签章。严禁用于赊欠建筑材料、借贷资金、出具担保、拖欠民工工资 的欠条。三、负责妥善保管好本工程项目部相关的两枚印章,并将印章存放在 确保安全的地方。本印章保管使用人王志川。四、在使用印章时一律实行审批制度,建立印章使用登记记录,对其 所持有的印章负全部责任。五、在使用印章时,应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建立健全印章 保管使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定,严禁超其权限范围私自刻 有关印章使用。七、在施工期间,除负责本项目部的印章使用管理外,管理协议并有 义务监督、制止项目部其他人员私刻印章。一旦发现有私刻印章的行为, 要及时向公司汇报,并按规定严肃查处。八、在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要及时将印章缴回公司,否则,迟缴1 天罚款 200 元。九、不按要求保管和使用印章,造成印章丢失、盗用、仿制及随意使 用印章造成公司损失的,除按公司过错责任追究制追究责任人外,并 给予责任人 1000-_元的经济处罚。管理单位:内蒙古九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X 年 _ 月 _日流动人口管理责任书 篇 4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堵绝火灾危害,确保人身、财 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泸州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规 定,望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一、公司消防安全由人资中心行政部负责协调,各部门设立义务消防 队(员)。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 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三、由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并呈报行政部备案。四、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一)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 术训练。(三)负责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违章行为,并消 除火灾隐(四)负责维护管理,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不得阻塞和遮 挡。(五)负责维护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安全出口、防 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 常状态。(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 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 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八)火灾扑灭,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 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五、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 好状态六、公司保安队负责监察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工作。七、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接临 时用电线路,以免发生事故。八、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公司保安部或拨打火警电话 119。如火情 较大,迅速撤离工作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九、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处 100元罚款。(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 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处 50 元罚款。(三)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的处 20 元罚款。 十、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 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处安全责任人的处 200 元罚款罚款,由此而导 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行政部有 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 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处200元一500元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二、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总经理签: 部门负责人签:日 期: 日 期:流动人口管理责任书 篇 5工程名称:总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 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的有关规定签定 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临时用电进行监督 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 电安全。1、专业(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地点:分包范围:2、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结束工作日期:总日历工作天数:3、临电安全责任人甲方:乙方:4、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4.1 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 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 查和指导。4.2 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 防火措施进行备案。4.3 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向乙方提供施工生产及临时生活照明电源, 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的二级配电箱。并对乙 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4 用电期间,事故停电或者其它原因停电,及时通知乙方。排除故 障重新供电之前,必须通知乙方。4.5 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4.6 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 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 改落实情况。4.7 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 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5、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5.1 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 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5.2 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 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5.3 保证二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 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 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 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5.4 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 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 保安全用电。5.5 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 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 对甲方在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