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换一换
首页 金锄头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你该知道的赠与合同的知识

  • 资源ID:431315334       资源大小:31.83KB        全文页数:39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20金贝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支付宝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20金贝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1、金锄头文库是“C2C”交易模式,即卖家上传的文档直接由买家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全部归上传人(卖家)所有,作为网络服务商,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及时联系右侧客服;
2、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jinchutou.com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部份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jinchutou.com水印标识,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3、所有的PPT和DOC文档都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4、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金锄头文库作为内容存储提供商,无法对各卖家所售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5、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
6、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点击右侧栏的客服。
下载须知 | 常见问题汇总

你该知道的赠与合同的知识

】开 讲啦! !总第 21期 2015年 12月 18 日昆船公司“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你该知道的赠与合同的知识 !赠与合同作为财产所有权(动产、不动产)的单务、无偿的有名合同, 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这期的“论坛看法”将通过一个案例,向大家介绍赠与合同在实 务操作中会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案例简介】2010 年 7 月,王某和蒋某夫妻将自己的名下一套房子赠给自己孙子王某某,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并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之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 蒋某夫妻和孙子王某某居住, 双方也一直没有到房产部门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来,王某因病死亡。王某夫妻有二个子女,儿子王甲、女儿王乙,王某的妻子蒋某和王甲(王某某的父亲)生活一起, 现孙子王某某因上学需要办理房屋过户。但被房产部门告知,不能过户,按照遗产继承权办理,此时王某的女儿王乙认 为该套房屋是父亲的遗产,应作为遗产继承。但王某某认为,该套房屋是爷爷王某和奶奶蒋某赠与他的, 赠与合同已经办理了公证,不应当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案件焦点】本案中需要解决两个法律问题:1、本案中涉及的赠与合同是否生效问题;2、房屋赠与办理公证后未过户,赠与人一方死亡,赠与合同效力如何处理?【案件分析】一、关于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一)赠与合同性质解析1 .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赠与合同虽为单务、无偿合同,也需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 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在现实生活中,也会出现一方出于某种考虑而不愿接受对方赠与的情形,如 遇此情况,赠与合同即不成立2 .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赠与合同是以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为内容的合同,是赠与人转移财产所有权于受 赠人的合同。这是赠与合同与借用合同的主要区别。3 .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所谓“无偿合同”,是指仅由当事人 一方为给付,另一方不必向对方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 仅由赠与人无偿地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 而受赠人取得赠与的财 产,不需向赠与人偿付相应的代价。这是赠与合同与买卖等有偿合同 的主要区别。4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所谓“单务合同”,是指仅由当事人 一方负债务,另一方不负债务,或者虽负有债务,但无对价关系的合 同。在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仅由赠与人负有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 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有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 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 但 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并非赠与人所负义务的对价,其间的义务并不是 相互对应的,因此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5 .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与赠与合同自何时成立直接相关。赠与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 要件,国外立法例上有不同规定,我国法学界也有不同认识。所谓“实 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间的意思表示一致以外, 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它以当事人的合意和交付标的物为 成立要件。所谓“诺成合同”,又称“非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 间意思表示一致,即能成立的合同。它以当事人的合意为成立要件。6 .赠与合同为不要式合同。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还是不要式合 同,与赠与合同是否成立也有关联。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 求必须采用一定的形式的合同。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没有 要求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不排斥合同采用书面、 公证等形式,只是合同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依照合同法的规定, 赠与合同为不要式合同。赠与合同既可采用口头形式,又可采用书面 形式或者在合同订立后办理公证证明。 无论采用何种形式,也无论是 否经过公证,都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成立(二)案件中的赠与合同已经生效(但是与赠与人具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是两个法律关系)合同的效力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我国合同法 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同时我国物权法第 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 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本案中赠与人王某和蒋某将其 房产赠与孙子王某某,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并办理了公证手续,从 法律上讲,是双方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条 件,双方订立的赠与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对赠与人受赠人双方具有 约束力。二、房屋赠与办理公证后未过户,赠与人一方死亡,赠与合同效 力如何处理?(一)公证后的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得任意撤销由于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在法律上规定在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合同不得任意撤销。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 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 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人不得 任意撤销。换句话说,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限于未经公证的赠与 合同。而赠与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交由公证部门公证,表明其赠与意 愿的表达已十分慎重,因此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任 意撤销。(二)赠与合同中合同已经生效但不动产所有权未转移, 赠与合 同的效力如何认定?-两个法律关系既然本案中赠与合同已经生效,但是赠与人、受赠人一直未到房 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而现在赠与人王某已经死亡,蒋某 因孙子王某某上学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 被告知不能办理,导致了 权益不明确,该如何处理,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 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双方签订的赠与合同所涉及 的赠与房产须到房产局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之日转移, 而不是自合同签 订之日转移。合同法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 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 法的规定,赠与房产的,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权属变更登 记。赠与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因赠与财产而产生的是债权与债 务关系生效,并不是物权转移生效。也就是合同的生效和所有权的转 移是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债权债务关系,一个是物权关系。(三)不动产赠与合同未过户产生的效力疑惑?如上所述,本案中赠与人王某已经死亡,王某生前赠与孙子王某 某的房产,该房屋一直由王某、蒋某夫妻和孙子王某某居住。1、作为遗产处理:王某的继承人认可赠与合同如果作为王某遗产,王某某可以依据继承法33条规定,要求王某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债务。如果王某的继承人对此赠与合同给予认可并承担债务, 则继承人之间共同出具文 书协助配合王某某过户,2、作为赠与物处理:王某的继承人不认可赠与合同如果王某的继承人对此赠与合同不予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 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 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因赠与合同已经公证,王某某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赠与的财产的。 并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诉讼,要求法院对赠与合同效力确认后房产部门依据法院裁决文书协助过户。【案件点睛】作为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认定纠纷常常发生, 但是只有两句话需 要和大家分享:1、对赠与合同做公证,防止赠与人任意撤销;2、赠与合同的生效与不动产物权的取得是两回事,签订赠与合同后,应及时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产局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论坛“看”法 】开 讲啦! !总第 21期 2015年 12月 18 日昆船公司“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你该知道的赠与合同的知识 !赠与合同作为财产所有权(动产、不动产)的单务、无偿的有名合同, 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这期的“论坛看法”将通过一个案例,向大家介绍赠与合同在实务操作中会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案例简介】2010 年 7 月,王某和蒋某夫妻将自己的名下一套房子赠给自己孙子王某某,双方签订了赠与合同,并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之后该房屋一直由王某、 蒋某夫妻和孙子王某某居住, 双方也一直没有 到房产部门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来,王某因病死亡。王某夫妻有 二个子女,儿子王甲、女儿王乙,王某的妻子蒋某和王甲(王某某的 父亲)生活一起, 现孙子王某某因上学需要办理房屋过户。但被房产部门告知,不能过户,按照遗产继承权办理,此时王某的女儿王乙认为该套房屋是父亲的遗产,应作为遗产继承。但王某某认为,该套房屋是爷爷王某和奶奶蒋某赠与他的, 赠与合同已经办理了公证, 不应当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案件焦点】本案中需要解决两个法律问题:1、本案中涉及的赠与合同是否生效问题;2、房屋赠与办理公证后未过户,赠与人一方死亡,赠与合同效力如何处理?【案件分析】一、关于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一)赠与合同性质解析1 .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赠与合同虽为单务、 无偿合同,也需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 如果一方有 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在现实 生活中,也会出现一方出于某种考虑而不愿接受对方赠与的情形,如遇此情况,赠与合同即不成立。2 .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赠与合同是以赠与人将 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为内容的合同,是赠与人转移财产所有权于受 赠人的合同。这是赠与合同与借用合同的主要区别。3 .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所谓“无偿合同”,是指仅由当事人 一方为给付,另一方不必向对方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 仅由赠与人无偿地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 而受赠人取得赠与的财 产,不需向赠与人偿付相应的代价。这是赠与合同与买卖等有偿合同 的主要区别。4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所谓“单务合同”,是指仅由当事人 一方负债务,另一方不负债务,或者虽负有债务,但无对价关系的合 同。在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仅由赠与人负有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 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有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 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 但 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并非赠与人所负义务的对价,其间的义务并不是 相互对应的,因此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5 .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与赠与合同自何时成立直接相关。赠与合同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 要件,国外立法例上有不同规定,我国法学界也有不同认识。所谓“实 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间的意思表示一致以外, 还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它以当事人的合意和交付标的物为 成立要件。所谓“诺成合同”,又称“非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 间意思表示一致,即能成立的合同。它以当事人的合意为成立要件。6 .赠与合同为不要式合同。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还是不要式合 同,与赠与合同是否成立也有关联。所谓“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 求必须采用一定的形式的合同。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没有 要求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不排斥合同采用书面、 公证等形式,只是合同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依照合同法的规定, 赠与合同为

注意事项

本文(你该知道的赠与合同的知识)为本站会员(M****1)主动上传,金锄头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阅读金锄头文库的“版权提示”【网址:https://www.jinchutou.com/h-59.html】,按提示上传提交保证函及证明材料,经审查核实后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