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必须是广州市户籍,并且年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灵活就业参保人参保险种组合如下(从事非全日制就业、小时工、弹性工时、临时性就 业等灵活就业的人员适用):组合 A:基本养老(20)组合 B:基本养老(20) 、住院保险(4)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0.26)组合 C:基本养老(20) 、住院保险(4)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0.26) 、补充 医 疗(0.5)组合 D:住院保险(4)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0.26)组合 E:住院保险(4)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0.26) 、补充医疗(0.5)基本养老保险:3363×20%=672.6(元)住院保险:4541×4%=181.64 (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4541×0.26%=11.81 (元)补充医疗保险:4541×0.5%=22.71 (元)各险种组合缴费金额如下:组合 A:672.6 元 组合 B:866.05 元 组合 C:888.76 元 组合 D:193.45 元 组合 E:216.16 元。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符合参保条件需参加广州市(不含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四个统 筹区)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办理缴费登记手续。1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一式 2 份;2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如缴费人委托办理的,需另提供缴费人的委托 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各 1 份;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1 份。注:每月 1-15 号受理的新参保业务,参保起始日期为当月;每月 16 号至月末受理的新参 保业务,参保起始日期为次月。所需表格请在本站首页“分局专栏-登记分局-业务指引-税务登记(社保缴费登记)表格电子 版下载”中选择下载。缴费人办理上述缴费登记业务时可自行选择到市内各登记点办理(广 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受理本业务) ,地址可在本站首页“纳税辅导-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受理 点”中查阅。若仍有疑问,请拨打(020)12366-2 进行人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