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本科生不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暂行规定
兰州大学本科生不在学校学生公寓 住宿暂行规定为维护校园生活秩序,规范不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学生的 管理,保障学生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一、申请请不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的范不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的范围围 1.家长户籍在兰州市城关区的兰州市内各校区本科生,可以 申请走读; 2.身体残疾以及其他身体原因需要家长陪读的学生(需要出 具相应证件或证明)。 二、申二、申请请和和办办理理不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不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手手续续的程序的程序 1.申请不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以学年为单位,具体时间参 照校历)的时间为每学年第二学期放假前一月内受理,其余时间 不受理;新生原则上必须住在学生公寓,确有特殊情况可在入学 时提出申请。 2.学生个人需向所在学院提交经家长签字的书面申请并详 细填写兰州大学本科生不在学生公寓住宿申请登记表一式五 份、 兰州大学本科生不在学生公寓住宿免责协议书一式二份, 要保证兰州大学本科生不在学生公寓住宿申请登记表、 兰州 大学本科生不在学生公寓住宿免责协议书中本人、联系人、家 长签字完备,并提供家长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项内 容准确真实。 3.学院审查确认并在兰州大学本科生不在学生公寓住宿申 请登记表、 兰州大学本科生不在学生公寓住宿免责协议书上 签字盖章后提交学生处、学生公寓中心签章。 4.学生凭兰州大学本科生不在学生公寓住宿申请登记表 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财务处办理有关退宿手续。 5.经批准同意不在学生公寓住宿的学生,学校不再保留其学 生公寓的床位,住宿费以学年为单位结算,不在学生公寓住宿到期需要回到学校住宿的学生需于每学年第二学期放假前一月内 向学院及公寓中心提出申请,以便及时安排宿舍。 6.兰州大学本科生不在学生公寓住宿申请登记表一式五 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学生处备案,一份留公寓中心存档,一 份财务处存档,一份保卫处存档;兰州大学本科生不在学生公 寓住宿免责协议书一式二份,学生及学院各持一份。 三、三、不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不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学生的管理学生的管理 1.不在学生公寓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 和校纪校规,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校 纪校规和其他有损学校声誉、有损大学生形象的活动,不得影响 本人在校内的学习和集体活动。 2.学生家长应定期与学院联系,学生不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 要保证通信工具畅通。 3. 不在学生公寓住宿的学生必须有在学生公寓住宿的联系 人,以便能够随时沟通信息,不耽误学习和其他学校活动。 4. 不在学生公寓住宿的学生必须每月至少向辅导员汇报一 次学习、生活等情况;辅导员每月到学生住宿地点走访一次了解 相关情况。5.学院应对学生在校外租住房屋和周边情况做必要的了解, 并加强对不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学院还应定 期了解学生不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情况,做好家校联系,及时将 学生住宿地址报学校保卫处备案。 6不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期间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者或未 经批准擅自到非学生公寓住宿者及办理不在学生公寓住宿手续 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根据兰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 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四、本四、本规规定自定自发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处负责解解释释。 。兰州大学本科生不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申请登记表兰州大学本科生不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申请登记表姓名性别民族学院年级专业在校宿舍号 校区 号楼 宿舍宿舍电话本人手机EmailQQ家长姓名家庭电话家长手机家庭通讯地址邮编不在学校学生 公寓住宿地址住宿方式合租 单租 走读房主姓名房主电话身份证号不在学校学生 公寓住宿原因陪读 走读 治病个人承担 租房费用元/月住宿时间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本班班长联系电话签字本班党员联系电话签字校内联系人(3 人)本班安全员联系电话签字不在 学校 学生 公寓 住宿 原因 详细 说明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陪读 人姓名与本人 关系联系 电话签字学生家长意见校外生活期间,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由学生及家长负完全责任。家长签字年 月 日学 院 意 见(盖章) 年 月 日学 生 处 意 见(盖章) 年 月 日公 寓 中 心 意 见(盖章) 年 月 日注:此表一式五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学生处备案,一份留公寓中心存档,一份财务处存档, 一份保卫处存档。兰州大学本科生不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免责协议书兰州大学本科生不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免责协议书 甲方: (学院) 乙方: (学生) 乙方系 学院 专业 级 班本科生 在甲方为乙方提供校内宿舍床位的情况下,乙方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不在学校学 生公寓住宿暂行规定而向甲方提出不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申请。经与学生本人谈 话,甲方批准乙方不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为督促乙方养成良好的校外生活习惯, 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律,顺利完成学业,现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 务签订如下协议。一、乙方的责任和义务一、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其他有损学校声誉、有损大学生形象的活动, 不得影响本人在校内的学习和集体活动。 2、乙方不在学校学生公寓生活期间,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3.乙方家长应定期与学校及子女联系,了解其子女不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的情况, 乙方不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期间,要保证通信工具畅通。 4.乙方必须有在校内住宿的联系人,以便能够随时沟通信息,不耽误学习和其他 学校活动。 5.乙方必须每月最少向辅导员汇报一次学习、生活、思想情况,同时保持与校内 联系人的信息畅通。 6.乙方有义务提供真实、有效的住宿地点及联系电话,必须在学院登记注册;如 有变动,须及时向甲方告知。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校外申请程序负责,做到规范和从严审批。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要认真审查,逐一登记,动态修改。 3、甲方对乙方要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走访、电话联系等多种形式的检查, 密切关注乙方的思想动态,定期检查乙方的学业。 4.甲方应对乙方在校外租住房屋和周边情况做必要的了解,确认学生家长已同意 学生不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并加强对不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 5.甲方还应定期了解乙方不在学校学生公寓住宿的情况,做好家校联系,及时将 学生住宿地址报学校保卫处备案。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定,立即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乙方家长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