埠子镇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埠子镇埠子镇 20152015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决定 ,进一 步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有效推进 我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结合全镇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党 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 一、责任范围镇领导班子成员,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为本单 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镇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责任范围, 对分管、联系单位,所驻村居“两委”班子的廉洁从政行为负责,并对党风 廉政建设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各村(居)党支部书记对村“两委” 班子成 员的廉洁从政行为和本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二、责任内容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镇直各单位及村(居)党支部 是第一责任主体,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 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 员要抓好自已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 2、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和安排部署本单位和本村(居)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向镇纪委 举报发生在本村(居)、本单位的违纪违法案件。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 (居)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党 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其他成员要督促所分管镇直单位和所驻村居抓好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抓住关键环节,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区委、区政 府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 抓好工作落实。 4、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 育、法纪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 规范 责任范围内公职人员廉洁从政行为,切实解决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 存在的突出问题,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5、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要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 关按照党章和法律规定有效地开展工作,创造有效开展工作的条件、协 调有效开展工作的合力、营造有效开展工作的氛围。要定期听取纪检监 察工作汇报,及时就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 问题。 6、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改善党群干群关系。集中整治镇村(居)干部 “庸、散、懒、慢、拖”的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着 力增强勤俭节约意识。 严禁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公车私用。 三、责任考核l、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居)党支部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由镇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进行考核。 2、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列为民主生活 会重要内容。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政绩评定、选拔、任 用的重要依据。 四、责任追究 对不认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履行 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举报,或对 上级交办的重大事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结,致使党风廉政建设达不到 要求的; 2、职责范围内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 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3、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或提 拔 任用明显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 4、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有关规定的; 5、默许、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和统 计等法规,弄虚作假的; 6、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知情不 报 或包庇、纵容的; 7、对职责范围内发生重大违纪违法行为不责成有关部门查处,或不 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的; 8、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公车私用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由个人写出书面检查,给予批评教育, 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进行查处。中共宿城区埠子镇委员会 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