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平台设备租赁协议
国库集中支付国库集中支付核心平台系统设备租赁协议核心平台系统设备租赁协议需求单位:需求单位: 地地 址: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供求单位:供求单位: 地地 址: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协议签订时间:协议签订时间: 协议签订地点:协议签订地点: 国库集中支付核心平台国库集中支付核心平台 系统设备租赁协议系统设备租赁协议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国库集中支付核心平台系统设备租用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第一条第一条 协议标的协议标的本协议的标的为:甲方向乙方租赁国库集中支付核心平台所需的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电池等设备(以下简称设备,详见协议附件 1)。第二条第二条 设备租赁使用时间、地点设备租赁使用时间、地点为保证甲方租用乙方国库集中支付设备按计划顺利实施,乙方需在协议签订起三日内将设备完成安装和投入正常使用。设备使用地点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第三条第三条 设备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设备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一、本协议租赁总价款为: 二、支付方式:本协议签订后十日内甲方按乙方要求一次性将设备租赁款项打入指定设备供应商账户。三、发票提供:租赁发票由设备供应商账户开具。第四条第四条 售后服务售后服务一、乙方保证在协议期内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并且保证设备性能、质量及正常运行。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 7×24 小时服务保障,10 分钟电话响应,30 分钟现场响应的服务措施。对甲方上线运行的系统设备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撑响应。第五条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一、乙方提供的设备产品应符合本协议附件的要求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签字验收和拒付货款,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二、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提供的设备产品符合附件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的,甲方应按协议规定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不得无故拖延,否则应按协议总价款的 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三、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六条第六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协议生效及其他一、本合同自双方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贰】年,在期限届满之前 3个月内,若甲乙双方无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本合同续展【壹】年,续展次数不限。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对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三、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四、本合同正文和附件壹式两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设备清单甲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经办人:经办人: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年年 月月 日日乙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经办人:经办人: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年年 月月 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