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地质灾害气象信息预报预警工作实施
XXXX 镇地质灾害镇地质灾害 气象信息预报预警工作气象信息预报预警工作 实实 施施 方方 案案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为减少汛期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和损失,在我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时间为每年汛期 4 月 1 日至9 月 30 日。二、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的对象是一定区域范围内大气降水可能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及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现象。三、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以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为基础,根据气象预测预报降雨量,对未来一定时段降雨量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的空间范围、灾情种类进行分析,通过电视台、互联网和手机短信、通知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发生时造成的损失。四、工作职责及程序汛期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我镇根据气象部门作出强降雨和洪水的预报,镇国土部门要对地质灾害高发区、危险期通过监测、会商、标明危险等级,由镇政府、国土部门联合对降雨情况、区域地质情况、预警范围、预警等级通过广播、电视发布等媒介向公众发布预警预报信息,让群众加强防范。具体职责分工及工作程序如下:(一)镇政府、国土部门负责收集气象局强降雨预报和降水实况有关数据信息。(二)镇政府、国土部门依据县气象局提供的天气及雨量数据,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会商分析可能诱发和预防的地质灾害类型及多发区域,以书面或电子文档通知或者通过电话告知当地监测责任人。五、工作要求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一)加强领导。镇政府确定一名领导亲自过问、安排,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协调联系。(二)加强沟通。镇政府,国土部门之间保证汛期昼夜 24小时信息传递,遇到突发强降雨可以不受时间限制。部门之间要配备必要的联系工具,如专线电话、传真等,确保 24 小时通讯畅通。(三)加强值班。认真组织汛期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到恶劣强降雨天气、地质灾害发生预兆等突发信息后应及时报告当班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警预报,确保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传递及时、准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