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九洲江流域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项目环评报告
陆川县九洲江流域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建设单位:陆川县国环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一九年五月陆川县九洲江流域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陆川县九洲江流域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概 述1、项目建设特点陆川县属于畜牧业养殖大县,每年会产生大量的病死畜禽及养殖粪污,为解决病 死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问题, 促进县养殖业健康发展, 改善区域生活环境并减少污染, 全力推进九洲江流域(陆川段)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 陆川县人民政府与广西穗宝有 机肥料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见附件 6),由广西穗宝有机肥料有限责任公司在陆川县沙湖镇投资建设病死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和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料项目。为建设病死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项目,广西穗宝有机肥料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子公 司陆川县国环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 在陆川县沙湖镇新街村葫芦田队的中间冲 山岭投资建设陆川县九洲江流域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项目(即本项目) 处理县域内部分区域的病死畜禽。根据陆川县人民政府与广西穗宝有机肥料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建设病死畜禽尸体 无害化处理和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料项目的协议书,本项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范围为: 陆川县沙湖镇、米场镇、马坡镇、平乐镇、珊罗镇共五个行政区域内养殖场的病死畜禽。项目于 2017 年 6 月开工建设, 2017 年 11 月建成并投入生产, 2018 年 5 月因未获得环评批复被责令停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定, 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出具的 环境保护厅关于横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评审批问题的函(桂环函 20172086 号)(见附件 9)的要求: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不宜认定为危 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环境保 护部第 44 号令)中“三十四、环境治理业 1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处置及综 合利用”类别及项目的生产工艺, 横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的环评文件等级为报告书。 ”本项目与横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的性质相似,文件等级为环评报告书。2018 年 11 月,陆川县国环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项目进行环 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 我公司成立了项目小组对现场进行踏勘, 在环境现状调查及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技术导则和规范, 对拟i建项目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 提出了减轻或消除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环境影响评价过程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 程序要求进行, 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 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阶段。工作程序详见下图:ii第 一一 阶段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作工作方案第 二 阶段环境现状调查 监测与评价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第三阶段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图 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3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由于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 本次评价根据项目处理工艺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主要关注营运期无害化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生产区废水处理后iii的去向及可能的环境影响,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 2016 年修正)规定,项目属于“鼓励类” 中“十九、轻工”第 36 款“ 畜禽骨、血 及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理”,项目已经取得陆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发放的基 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证(陆发改备案201652 号)(见附件 2)。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广西九洲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规划(20132020 年)符合性根据广西九洲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规划(20132020 年)提出的要求,本项目与该防治规划的符合性分析结果见表 1。表 1 与防治规划相符性分析表防治规划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广西 九洲江 流域水 资源保 护与水 污染防 治规划 (2013 2020 年) (节 选)(4)主 要任务第十一条 实施农业面源多元控制措 施,解决流域面源污染的突出问题;第(4)条 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 施建设,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提高废弃物利 用率。以镇为单位,建立畜禽粪便、粪水和病 死畜禽收集转运站并成立收集队伍,对禁、 限养区散养户开展畜禽粪便、粪水和病死畜 禽集中收集、转运, 计划到 2017 年收集率 达到 50%,到 2020 年收集率达到 70%;针 对限养区养殖专业户, 建设固体粪便堆放场 (防雨防渗)、养殖废水储存池(防渗且容 积需满足废水储存 5 个月以上)和将污水送 入田间的管道或沟渠(或专门的废水沼液运输设备); 针对九洲江流域所有养殖单元 建设有机肥厂和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本项目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位于陆川县沙湖镇新街村,属于九洲江流域范围,服务范围为5 个乡镇(沙湖镇、米场镇、马坡镇、平乐镇、珊罗镇)内各养殖企业和养殖户,年处理病死畜禽规模为 3000 吨,可减少流域污染物的排放符合(5)骨 干工程第二十二条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包括“流域计划建设有机肥厂 4 座、病 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及配套设施、九洲江 流域畜禽养殖清理工程、九洲江流域沼气工 程、九洲江流域畜禽养殖治理工程、畜禽粪 便厌氧消化-生态塘处理工程。”其中,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及配套设施计划全部在近期完成,估算投入资金 6000 万元。本项目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中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符合(3)与陆川县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施方案符合性iv根据陆川县人民政府制定的陆川县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施方案,该 方案根据陆川县畜牧业发展规划, 全县规划建设 3 个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即县 北陆川县国环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县中广西科环畜禽处理有限公司及县南陆 川县陆环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有限公司。 其中县北部珊罗、平乐、马坡、米场、沙湖五个镇由陆川县国环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公司负责收运处理;根据陆川县人民政府与广西穗宝有机肥料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建设单位陆川县国 环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为该公司的子公司) 签订的建设病死畜禽尸体无害化 处理和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料项目的协议书(见附件 6),本项目具体无害化处理 对象为: 陆川县珊罗镇、平乐镇、马坡镇、米场镇、沙湖镇、共五个行政区域内养殖场 的病死畜禽。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陆川县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施方案中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区域划分布局管理要求。(4)与陆川县县城总体规划的选址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为山岭地, 租用当地村民山岭用地(租赁合同见附件 3),选址不在陆川 县县城总体规划的规划区范围内。项目获得陆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关于沙湖 镇穗宝有机肥料厂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陆建函201433 号),同意项目的选址。另 外, 陆川县水产畜牧兽医局亦出具意见(见附件 5),同意本项目的选址。因此, 本项目的选址不与相关规划冲突,且符合当地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5)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周边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茶根垌,位于项目东南面约 810m,不在项目大气环 境防护距离范围内, 也不在项目最大落地浓度点范围内, 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恶臭对周 边敏感点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送至东南面约 400m 的九洲江 流域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料项目作为有机肥生产用水使用, 不排入地表水体, 对周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综上,项目选址合理。(5)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目前,玉林市尚未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区划,本次评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 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52号)的规定,确定生态保护红线区区域。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情况见表 2。v陆川县九洲江流域病死禽畜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2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项目“三线一单 ”内容及要求符合性分析结论生态保护红线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重要的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生物多 样性保护等各类陆域和海域重点生态功能区, 以及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和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等禁止或限制开发区域。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包括水土流失、石漠化各类陆域 敏感区和脆弱区,海岸带自然岸线、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 海域敏感区和脆弱区。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环境敏感、 脆弱的区域,包括生态公益林、重要湿地和极小种群生境等。项目厂址位于陆川县沙湖镇新街村,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 围内无县级、乡镇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无自然 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 项目下游地表水及地下水评价范围内 无集中式饮用水源等敏感区,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相符资源利用上线项目所在地各级政府尚未制定资源利用上线的相关要求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的资源为生物质燃料、电能及水资源, 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可利用量较小, 且项目为病死畜 禽无害化处理与资源综合利用, 产生的产品节约了资源的利用, 符合资源利用上限的要求。相符环境质量底线项目选址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除 PM2.5 外,均符合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沙湖河 各监测断面监测因子均满足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地下水各监测点除总大肠菌群、 菌落总数指标超标外,其他各监测指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类标准。 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 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项目产生的恶臭集中收集后经恶臭处理系统处理后外排, 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南面有机 肥项目生产用水使用,不排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