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管理人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十三篇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新安全生产法 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 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 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 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 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在贯彻“安全 第一 "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在电力生产中,生产者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 的观念转变,是安全思想由强制性到自觉性的一次质的飞跃。但是,要确保电力生产安全,这一转变依然是不够的,还必须由“我要安全”转变到“我会安全”,才能够从事故源头上遏制不安全因素的作用,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电力系统是一门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生产安全又是 这一系统工程中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一般而言,电力 生产事故有三类: 一是“天灾”,如雷电、大风、暴雨、等不 可控或不便控的自然因素,有其突发性。二是线路、设备、 器材的“先天不足",有其隐蔽性。三是“人祸”人为地违法、违规、违章,有其盲目性。且占所有事故中的绝大部分。而"人祸"又可分为二种表现形式:其一是对规章明知故犯,明知这样做不符合要求,但图一时方便或抱着侥幸心理的习 惯性违章。其二是对规章似懂非懂,工作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稀里糊涂,发生了事故才恍然大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未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不按章作业,工作负责人现场监护不到位。这些事故的发生, 暴露了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问题,凸现了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不 清,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实证明,如果对危险 点不预测,不防范和控制,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就可能演变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只有自己学会了如何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只有责任 感与安全意识相辅相成,安全行为才能自觉、具体,安全生产 才能有效进行;只有人人养成良好的安全工作习惯,才能真正消除安全隐患与避免违章操作,安全效能才能得以提高。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确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改善安全生产环境;从我做起,持续改进"的方针,表明了和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关注,对安全生 产工作的重视有加,同时也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我们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重要的就是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的整体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基础 管理以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管理、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安全生 产事故,屡屡代价沉重。但我们同样必须面对的现实是,在 安全生产事故方面,不少地方是“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事 故频发,公众普遍认为是违法成本低,企业不上心,管理不 给力。因此,提高违法成本,加大用人单位、管理部门在保 证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赋予职工更多“话语权”,让职工的生命、健康更有保障。张居正曾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说的就是抓落实的至关重要性。安全生产法实施多年,但生产安全事故仍然频发,关键是已确定的政策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 首先就要求我们要以对和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新修订 的安全生产法,坚持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 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改善安全生产环境;从我做起, 持续改进"的方针,做到严肃法纪,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保好驾、护好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生产工 作的保障。要始终把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和高度负责的 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要始终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 全” "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从业人员,形成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责、 权、利相统的原则,并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出各自的安全生产 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考核,并与经济利益挂钩。 使每人都明确自己的安全工作目标、职责和权益,激发广大 从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落实安全生 产基础管理,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加强安全生产基 础工作,就是要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 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工作标准,使安全生 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 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在安全生产管 理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安全标准化,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标准,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 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 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安全 生产工作事关改、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和广大从业人 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需要通过采取 多种形式、丰富多彩的内容来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其次,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尤其是要加强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坚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安全生产培训。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有了更深 的理解和体会,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我所从事的职业的重 要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将成为我今后工作、学习中 的指路灯塔,随时告诫我们“生产安全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安全生产法经过再次修订于2021 年 9 月 1 日正式 施行。9月6日,矿组织所有中层及以上领导集中学习了新 安全生产法,我有幸参加了此次培训,通过李建华专家老 师的细致讲解,使我对新安全生产法又有了更深层的理 解,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 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 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 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加大了对违法 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 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 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 “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 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 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 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 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部门的职责,工 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通过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我发现安全责任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责任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 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 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 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 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 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 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 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以及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 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作为一名煤矿的安全管理人员来说,安全管理工作一直 是煤矿的薄弱环节,此次安全生产法修订对于安全生产 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进行详细明确的规定。 这就要求我们现在的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 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我将在今后的工 作中继续不断的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融会贯通到工作中,做一名安全生产的践行者。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这段时间的安全生产学习,让我们更深的了解了安全生 产的重要性。让我明白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哪些安全问题, 增强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时刻注重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我们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我们要吸取安全事故的教训,对安全生产中可能出现的 安全隐患认真的重视起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自身安 全的同时也要确保身边同事,公司财产的安全,每次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痛心的教训,我们要重视!重视!再重视!通过这次学习,对公司和对个人都是百益无一坏的。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安全制度,我们员工之间要相互照应,及时 掌握工作情况,发现违规作业行为及时劝诫这样才能营造更 安全的工作环境,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更好的展开,才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这样的学习,我们作为员工的有了更清醒的工作目 标安全生产重在防范,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千万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即将于2021 年 9 月 1 日开始 施行,2021年7月22日公司总部安全副总组织公司XX 项目 部全体管理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学习,通过王总的 细致讲解使我对新安全生产法又有了更深层的理解,进 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 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 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及负有安全管理职 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加大了对 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 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 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 “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对新安全法的学习,不难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 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之一 。新法的责任体系是 “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 负责、职工参与、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 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 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 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 包括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 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 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 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安全管理工作一直是矿山稳定的基础,也往往是有些企 业的薄弱环节。作为一名矿山的管理人员来说,此次安全 生产法修订对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进行详细明确的规定。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 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