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500吨聚乙烯颗粒项目环评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 目 名 称:山东诺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500 吨聚乙烯颗粒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山东诺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 2023 年 06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3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50六、结论 52附表 53附录:附件一、委托书附件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真实性承诺书附件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附件四、编制情况承诺书附件五、编制单位承诺书附件六、编制人员承诺书附件七、社保证明附件八、营业执照附件九、备案证明附件十、房屋租赁合同附件十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庆土国用(2005)第 62 号)附件十二、设备购置合同附件十三、生态环境厅关于企业利用不合格品、边角料及外购废料,通过分拣、 水利破碎、清洗脱水、造粒、冷却、切粒、搅拌、挤出等生产塑料产品的环境影响评价所属行业类别的回复附件十四、山东省生态环境局关于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122 号附图一、拟建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拟建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三、拟建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四、庆云县经济开发区规划图(2007-2020)附图五、拟建项目在生态分区管控单元中的位置附图六、拟建项目现场情况图(项目购置了原有车间停用的闲置设备)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 名称年产 5500 吨聚乙烯颗粒项目项目代码2306-371423-89-01-492549建设单位 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常盛工业园地理坐标(117 度 24 分 28.799 秒,37 度 46 分 47.950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 屑加工处理C2929 塑料零件及其他 制品制造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42 - 85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421;非金属 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422(421 和 422 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 拣、破碎的)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 机动车、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钢、 废铁、金属和金属化合物矿灰及残渣、 有色金属废料与碎屑、废塑料、废轮胎、 废船、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 工处理(农业生产产生的废旧秧盘、薄 膜破碎和清洗工艺的除外)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29 - 53 塑 料制品业 - 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部 门(选填)庆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 (核准/备 案)文号 (选填)2306-371423-89-01-492549总投资 (万元)3000环保投资 (万元)35环保投资 占比(%)1.17施工工期2023 年 7 月-8 月是否开工 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1000 1 专项评 价设置 情况无规划情 况2006 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以鲁政字【2006】71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 于济南槐荫工业园区等设立为省级开发区的通知批准了庆云县经济开发区的总体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122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开发区概况山东省环保厅于 2009 年 4 月对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位于庆云县城东北部,始建于 1999 年 6 月,2006 年 3 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审核面积为 4km2,东至中石 官堂村,南至东周村,西至开元大街,北至杨习武村。开发区规划面积为 21km2 ,东至东外环路以东 700 米,南至河滨路,西至商城大街利民街-漳马河一线,北至寇家村北。该项目位于开发区内规划的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开发区规划。2 、开发区定位开发区批复的主导产业为农副产品加工、不锈钢制品和机床附件。规 划的主导产业在省政府批复的产业定位基础上,延伸发展至机械加工、农 副产品加工和纺织服装三大主导产业,控制发展化工行业,鼓励发展为三 大主导产业配套的商贸物流业。开发区规划为“一轴、三代、十区 ”,以 205 国道为园区发展主轴,沿清水河、玉水河、甄家洼干沟三条生态绿化 景观带,在开发区内规划建设管件机械制造区、纺织服装加工区、加工制 造区、化工区、综合加工区、洼于居住区、民营创业园区、商贸市场北区、商贸市场中心、商贸市场南区共十大功能区。该项目为聚乙烯颗粒生产项目,符合庆云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定位。 2 根据关于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 1 项目与庆云县经济开发区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项目文件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 性开 发 区 基 本 情 况产 业 定 位 与 总 体 布 局开发区批复的主导产业为农副产品 加工、不锈钢制品和机床附件。规 划的主导产业在省政府批复的产业 定位基础上,延伸发展机械加工、 农副产品加工和纺织服装三大主导 产业,控制发展化工行业,鼓励发 展为三大主导产业配套的商贸物流 业。在开发区内规划建设管件机械 制造区、纺织服装加工区、加工制 造区、化工区、综合加工区、洼于 居住区、民营创业园区、商贸市场 北区、商贸市场中区、贸易市场南区共十大功能区。拟建项目为废弃资源综 合利用和塑料制品业,位 于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 常盛工业园,在德州市庆 云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关于山东庆云经济开 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审查意见中产业定位与 产业布局规划“ 一轴”“三 代”“十区” ,拟建项目符 合产业定位与总体布局。符合基 础 设 施排 水 系 统要按照“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的原则 合理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强化污 水管网维护管理。入区企业的生产 废水要优先厂内处理后综合利用,确需排放的工业废水经各企业的污 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 放标准(GB18978- 1996)三级标 准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会 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全部 进入庆云县污水处理厂。企业外排 废水中的一类污染物要在车间排污达标。项目废水为生活废水,经 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满足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中表 4 三级标准及庆云县康泉 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 水质的要求后通过市政 污水管网进入庆云县康 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深度处理。符合集 中 供 热开发区实行集中供热后,要关停淘 汰区内燃煤(油)锅炉,新入园区企业不得自建燃煤(油)锅炉。拟建项目无自建锅炉,工 艺热源采用电加热。符合固 体 废 物向的北孔村临时垃圾填埋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开发区内的危险废物由各危废产生位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临时堆场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2001)要求。规划的庆云县生活垃圾处理场须在 2009 年 6 月开工建设,2010年底投入使用。拟建项目废活性炭暂存 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 处置;废包装袋收集后外 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 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 运处理。固体废物排放满 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 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和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7-2023)要求。符合关于环境所有入区项目,要在规划的功能区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符合 3 管理内建设,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开 发区的行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家产业政策、开发区的行业准入和环保准入条件,符合。由上表可知,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山东庆云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一、政策的符合性:1 、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拟 建 项 目 已 取 得 山 东 省 建 设 项 目 备 案 证 明 (项 目 代 码 : 2306-371423-89-01-492549),拟建项目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2021 年 12 月 30 日第 49 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9 年本)的决定鼓励类“ 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 利用-27、废旧木材、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印刷电路板、废旧电池、废旧 船舶、废旧农机、废塑料、废旧纺织品及纺织废料和边角料、废(碎)玻 璃、废橡胶、废弃油脂等废旧物资等资源循环再利用技术、设备开发及应用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2 、土地政策的符合性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常盛工业园,根据房屋租赁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证庆土国用(2005)第 062 号可知,拟建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庆云经济开发区规划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 19 号)和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方案 2022 年度更新内容(德环委办字20238 号),提到应加 快“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的落 地,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分析 4 表 2 项目与德政字202119 号和德环委办字20238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类别所述管 控分区管控要求建设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生态 保护 红线德州两河三堤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 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 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 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 变。生态保护红线内, 自然保护地按照法 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发布的管理制度和保护 性规划进行管理,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 人为活动,一般管控区严格禁止开发性、 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