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县建制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环评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临邑县建制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汇临水务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3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临邑县建制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210-371424-89-01-76911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翟家镇翟家新村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孟寺镇孟寺村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兴隆镇兴隆社区南侧段坊村地理坐标(116度54分21.600秒,37度23分6.000秒)(116度59分56.400秒,37度12分7.200秒)(116度46分15.600秒,37度4分26.40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D4620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E4852管道工程建筑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中“新建、扩建日处理10万吨以下500吨及以上城乡污水处理的;新建、扩建其他工业废水处理的(不含建设单位自建自用仅处理生活污水的;不含出水间接排入地表水体且不排放重金属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临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10-371424-89-01-769115总投资(万元)5132.61环保投资(万元)5132.61环保投资占比(%)100%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兴隆镇占地面积2217.04m2翟家镇占地面积1010.71m2孟寺镇占地面积863.39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6月28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文与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德环委办字20238号)要求中的有关内容,分析本项目“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具体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本项目区域生态红线保护区分布情况如下:临邑县生态红线信息表临邑县生态保护红线区编号生态保护对象面积km2YS3714241110013德州红坛寺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5.13YS3714241110014利民水库1.20YS3714241110015马颊河0.56YS3714241110016徒骇河0.93本项目3个污水处理站的中心经纬度分别为东经116度54分21.600秒,37度23分6.000秒、116度59分56.400秒,37度12分7.200秒、116度46分15.600秒,37度4分26.400秒,不在临邑县生态保护红线分区定界内,符合德州市生态红线保护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1)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文件要求,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为: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进一步下降,达到45g/m3。到2035年,全市大气环境PM2.5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即35g/m3。根据2019年德州市环境质量报告书中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临邑县2019年环境空气中除PM10、O3、PM2.5外,其他因子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为不达标区。拟建项目分别位于临邑县翟家镇(编码为YS3714243310003),属于其他区域、临邑县孟寺镇(编码为YS3714242330001),属于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临邑县兴隆镇(编码为YS3714242330004),属于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拟建项目不属于“两高一资”项目,不属于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的高污染行业的项目。拟建项目废气经过绿化隔离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不会引起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恶化,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要求。(2)水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文件要求,拟建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底线为:到202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类,水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省级及以上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类的水体断面达到15%左右,稳定达到或优于类水体断面超过50%。到203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省级及以上考核断面稳定达到或优于类的水体断面达到 30%左右,稳定达到或优于类水体断面超过80%,城乡全面消除黑臭水体,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类,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拟建项目分别位于翟家镇控制单元(主要河流:尹家洼干沟,管控分区编号:YS3714243210065),属于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孟寺镇控制单元(主要河流:三分干、利民水库,管控分区编号:YS3714243210034),属于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兴隆镇控制单元(主要河流:引徒总干渠,管控分区编号:YS3714243210033),属于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拟建项目不属于水环境重点保护区禁止建设及重点行业项目,本项目生活污水进入本污水处理站处理。不会引起项目区域水环境质量恶化,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土壤环境质量底线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底线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拟建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在贯彻落实文件提出的管控要求的基础上,不会引起项目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恶化,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综上,拟建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1)区域能源资源利用上线按照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机制要求,分解落实压减任务,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完成省定压减任务。初步确定“十四五”时期,煤炭消费只减不增,按照每年2%压减,实际消费总量需等国家确定压减基调后由省发改委下达。根据德州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按照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机制要求,考虑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在人口密集、污染排放强度高的区域优先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作为重点管控区,面积约为5.82km2,其余作为一般管控区。“禁燃区”范围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现有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除用于城市集中供热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逐步取缔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供热锅炉、工业蒸汽锅炉及各种洗浴锅炉,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本项目生产不用热,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区域能源资源利用上线要求。(2)水资源利用上线统筹全市地表水等各类水资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合理安排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制定水资源综合利用方案,明确控制目标。控制水耗较大的工业项目建设,新鲜水消耗较大的工业项目须进行水资源评价。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到2025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81左右。到2035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1%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11左右。(3)土地资源利用上线与目标到202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6432.07km2以上。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5283.02km2,质量稳定中有提高、布局更合理。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2031.50km2,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685.28km2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将达到346.21km2,基础设施发展用地需求得到保障。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达到19.61%,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高到50.86万元/公顷。林地面积不低于575.36km2,全市林木覆盖率达45%,人均绿地面积达12.00m2。通过对我市近十年土地利用变化规律进行分析后预测,到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控制在6379.92km2以上,建设用地总规模达2208.70km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将达到395.49km2,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控制在21.32%,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高到95.47万元/公顷。拟建项目不涉及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的使用,营运过程中会消耗一定量的水、电等资源,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综上,项目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管控要求本项目分别位于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翟家镇翟家新村,属于“翟家镇(编号ZH37142430002)”,管控类别为“3-一般管控区”;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孟寺镇孟寺村,属于“孟寺镇(编号ZH37142420008)”,管控类别为“2-重点管控区”;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兴隆镇兴隆社区南侧段坊村,属于“兴隆镇(编号ZH37142420007)”,管控类别为“2-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的管控要求为:对于一般管控单元,参照重点管控区提出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其中化工(按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确定)、医药、生物质颗粒、铸造、碳素、家具、商混、混凝土再生利用、水泥、砼结构件、干粉砂浆、水泥墙材、石材加工、石灰窑、砖瓦、陶瓷、玻璃、人造石、机制砂、工业涂装、生活垃圾焚烧、型煤及水煤浆生产、煤炭储存及集运、防水建材、沥青搅拌站、喷塑、喷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与处置、废塑料再生等重点行业执行重点管控区排放标准。重点管控区的管控要求为:对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大气环境弱扩散、大气环境受体敏感、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水环境农业污染等重点管控区,着重从禁止和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方案等两个方面提出空间布局约束要求;着重从污染物允许减排量、现有源排放削减、新增源倍量替代、排放标准加严等方面提出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从土地用途管控、有毒有害污染物和易燃易爆物质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环境风险防控要求;从水资源开发效率、地下水开采禁止或者限制要求、禁燃区要求等方面提出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项目资源消耗较少,一般固废能够得到无害化处理,因此项目整体符合生态环境准入的要求。(2)“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类别管控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项目。2、禁止新建光气生产项目(不含延长产业链项目)。3、禁止新建有色金属冶炼项目(不含压延加工)。4、禁止新建再生铅项目。5、禁止新建石棉制品项目。6、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的取水项目(饮用水按照相关要求执行)。7、禁止新建石灰窑、粘土砖瓦窑项目。8、禁止新建和扩建危废柔性填埋项目。9、禁止钢铁、平板玻璃、水泥(含熟料生产和粉磨站,资源综合利用除外)、铸造、生活垃圾填埋(含扩建)等行业新增产能。10、禁止新建、改建(新增设备和产能)及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的生产项目。11、禁止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