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天高新科技(高州)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目目录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3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90六、结论.93附表.94附图 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95附图 2 建设项目四置图.96附图 3 项目 50m 范围内敏感点分布图.97附图 4 项目 500m 范围内敏感点分布图.98附图 5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99附图 5-1 1 号厂房 12F 平面布置图.100附图 5-2 1 号厂房 3F 平面布置图.101附图 5-3 1 号厂房 4F 平面布置图.102附图 5-4 2 号厂房 1F 平面布置图.103附图 5-5 2 号厂房 24F 平面布置图.104附图 5-6 3 号厂房 1F 平面布置图.105附图 5-7 3 号厂房 24F 平面布置图.106附图 5-8 4 号厂房 1F 平面布置图.107附图 5-9 4 号厂房 24F 平面布置图.108附图 5-10 5 号厂房 14F 平面布置图.109附图 5-11 6 号、7 号厂房 14F 平面布置图.110附图 5-12 8 号12 号厂房 14F 平面布置图.111附图 5-13 13 号仓库 14F 平面布置图.112附图 5-14 1415 号仓库 14F 平面布置图.113附图 6 茂名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114附图 7 茂名市地表水功能区划图.115附图 8 茂名市地下水功能区划图.116附图 9 项目与附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位置关系图.117附图 10-1 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查询结果(陆域环境管控单元).118附图 10-2 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查询结果(水环境一般管控区).119.119附图 10-3 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查询结果(生态空间一般管控区)120附图 10-4 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查询结果(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121附图 10-5 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及应用平台查询结果(高污染燃料禁燃区).122附图 11 茂名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图.123附图 12 高州市城东工业园义山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124附图 13 高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125附件 1 委托书.126附件 2 营业执照.127附件 3 法人身份证.128附件 4 项目土地产权使用证明.129附件 5 水性塑胶移印油墨 MSDS 及检测报告.132附件 6 茂名市生态环境质量年报简报(2022 年)(摘录).138附件 7 现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ZX2309040303).141附件 8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152附件 9 废水回用灌溉协议.153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乐天高新科技(高州)产业园项目项目代码2019-440981-40-03-063086建设单位联系人陈全栋联系方式13580000118建设地点茂名市高州市山美街道城东工业园区内地理坐标(110 度 54 分 47.698 秒,21 度 54 分 51.594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489 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 34-通用零部件制造 348-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三十三、汽车制造业 3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67-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019-440981-40-03-063086总投资(万元)150000环保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占比(%)0.2施工工期3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24464.54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高州市城东工业园义山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高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高州市城东工业园义山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高府函202220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 项 目 所 属 行 业 类 别 为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类 别(GB/T4754-2017)中的 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和 C3489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根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及 2021 年修改单,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均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产品及设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的通知(发2改体改规(2022)397 号),项目不在负面清单内。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茂名市高州市山美街道城东工业园区内,根据项目土地产权使用证明,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见附件 4)。根据高州市城东工业园义山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见附图12)、高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见附图13),项目总新增用地均为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其他法律禁止开发建设区域。因此,本项目选址具有合理合法性。3、与高州市城东工业园义山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与高州市城东工业园义山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符性分析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茂名市高州市山美街道城东工业园区内,根据高州市城东工业园义山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图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见附图 12),符合相关用地规划。根据高州市城东工业园义山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发展定位为“以外向型、高起点、高效益为方向,发展农产品加工、电子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产业,打造设施配套完善、信息通达、交通便利、具有现代化风貌的多元生态产业新园区”,本项目属于 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和 3489 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符合产业发展定位。4、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1)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的相符性分析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的要求,本项目位于“高州市分界次区域一般管控单元”中(详3见附图 10-1),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4098130004”,本项目与所在区域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进行对照分析,见下表。表表 1-1本项目与粤府本项目与粤府(2020)71 号相符性分析表号相符性分析表类别类别文件要求文件要求项目对照分析情况项目对照分析情况符合符合性性1、总体要求、总体要求1.1 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项目位于茂名市高州市山美街道城东工业园区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区域,项目建设用地不涉及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符合1.2 环境质量底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 V 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 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 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根据茂名市生态环 境 质 量 年 报 简 报(2022 年),茂名市2022 年环境空气基本污染 物 中 SO2、PM10、PM2.5、CO、NO2、O3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同时本项目排放特征污染物为颗粒物和有机废气(含 VOCs 和非甲烷总烃),不涉及臭氧。项目所在地周边地表水体为谢鸡河,最终流入鉴江。根据茂名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谢鸡河属于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本次水环境质量现符合4状评价引用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公示的茂名市生态环境质量年报简报(2022 年),2022 年,鉴江(茂名段)类水质断面占 100%,水质状况为优,全部监测断面均达到水质目标要求。根据关于印发高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环茂高发202254 号),项目不在该声环境功能区划内,参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的划分,项目所在地为居住、工业混杂区,属 2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因此,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1.3 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的水资源、电资源等消耗量较少,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的产业。项目消耗量没有超出资源负荷,没有超出资源利用上限。符合1.4 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项目属于 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和C3489 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项目产品、设备、工艺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及 2021 年修改单,也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中的禁止准入事项,符合准入清单的要求。符合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 号)5的要求。(2)与与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茂府规的通知(茂府规20216 号)的相符号)的相符性分析性分析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茂府规20216 号),本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如下。1)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茂名市高州市山美街道城东工业园区内,项目建设用地不涉及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2)项目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附近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质量均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本项目废气将有组织收集的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置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 1 农田灌溉水质基本控制项目限值”中旱作物标准后回用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项目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4)项目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产污为废气、生活污水、噪声和固废。废气和噪声经处理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固废经有效的分类收集、处置;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置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 1 农田灌溉水质基本控制项目限值”中旱作物标准后回用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