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动物隔离检疫场地办理操作指引
办理事项进出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证。二、办理方式用户登录“互联网海关”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进入“动植物检疫”模块;或到各隶属海关现场相关业务窗口办理。三、申请条件申请人应为申请使用隔离检疫场的单位或个人。(一)进境大中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基本要求牛、羊指定隔离检疫场应当符合进境牛羊指定隔离检疫场建设规范标准;猪指定隔离检疫场应当符合进境种猪指定隔离检疫场建设规范;马、驴等其他大中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应当符合进境马属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建设规范标准。(二)进境小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基本要求进境种用雏禽指定隔离检疫场应当符合进境种用雏禽指定隔离检疫场建设规范标准。1具有完善的动物饲养管理制度、卫生防疫管理制度等。2配备兽医专业技术人员。3须远离相应的动物饲养场、屠宰加工厂、兽医院、居民生活区及交通主干道、动物交易市场等场所至少3千米。4四周必须有实心围墙,能够有效防止人员、车辆和其他动物进入隔离检疫场。如果隔离检疫场具有良好的自然隔离条件,如环山、环水等,可以用铁丝网代替外围墙。5隔离检疫场大门及其显著位置须设立隔离检疫警示标志。入口处须设有消毒池(垫)。6场内应有必要的供水、供电、保温及通风等设施,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7场内应分设生活办公区和隔离区,各区之间须有实心墙分隔。隔离区内应包括隔离饲养区(或种蛋孵化区)、病畜禽隔离区、粪便污水处理区、草料区、兽医诊疗室等。8与外界及各区间的通道应设有消毒池(垫)、用于进出人员脚底和车辆等的消毒设施,通道应避免交叉污染。9人员进出隔离区的通道要设更衣室、淋浴室。备有专用工作服、鞋、帽。淋浴室应能满足人员进出洗浴的要求。10隔离饲养舍应满足不同动物的生活习性需要,与其他栏舍及外界相对封闭,且有必要的饲喂、饮水、保温、通气等设施,能够满足动物饲养、生存及福利等基本需要。11须配备供存放和运输样品、死亡动物的设备;场内设有死亡动物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12有供海关工作人员工作和休息的场所,并配备电话、电脑等必要的办公设备。-776-(六)进境实验动物隔离检疫场基本要求实验动物隔离检疫场,应当符合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标准,该标准未涉及的其他实验动物参照该标准执行。四、提交材料(一)进出境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使用申请表。(二)对外贸易经营权证明材料。(三)隔离检疫场整体平面图及显示隔离检疫场主要设施和环境的照片。(四)隔离检疫场动物防疫、饲养管理等制度。(五)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隔离检疫场所在地未发生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中规定的与隔离检疫动物相关的一类动物传染病证明(不再验核)。(六)进境动物从入境口岸进入隔离检疫场的运输安排计划和运输路线。(七)当隔离检疫场的使用人与所有人不一致时,使用人还须提供与所有人签订的隔离检疫场使用协议。(八)主管海关要求的其他材料。五、办理流程(一)受理。申请使用人向直属海关递交进出境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使用申请表和相关随附资料,隔离检疫场使用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使用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二)审核考核。受理申请后,直属海关对使用人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使用的隔离检疫场组织实地考核。(三)批准。现场考核通过或整改验收合格后,进境大中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由直属海关提出审核意见,报海关总署批准,其他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的申请企业向直属海关领取“进出境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使用证”。(四)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名单可在海关总署动植物检疫司的“企业信息”-“活动物类”-“陆生动物”栏目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