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范本模板 (2)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新区南二环与潜山路交口新城国际商务中心C座11层 邮编: 230000TEL:15375395170 TO: 上海*公司FROM: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邓国敏律师) SUB: 履行合同 支付货款 律 师 函(2014)盈律函字第( )号上海*公司:受安徽*公司的委托,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指派本律师就双方签订的*合同的履行等相关事宜,特致函如下:2013年9月23日,贵司与安徽*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5000平方米的铝塑板的交货时间是2014年5月10日。然而,贵公司却一再推延提货时间,致使已经按订单要求生产出来的铝塑板长期堆积在仓库中,给安徽*公司(生产车间、仓储、资金)等带来了众多损失。安徽*公司多次与贵司负责人沟通协商并找到贵司解决此事,贵司于2014年9月23日来到生产仓储查验货品,但一再推延未果。鉴于上述情况,现就双方买卖合同的有关问题致函如下: 1、2014年10月15日之前,贵司将剩余的385000.00元货款汇入安徽*公司的账户中,安徽*公司收到款后将同时协助贵司办理发货手续; 2、自2014年5月至2014年10月止,贵司应支付剩余货款385000.00元按日万分之七计算的违约金,共计:40425.00元; 3、自2014年5月至2014年10月止,贵司应按1500元/月支付货物仓储保管费,共计7500.00元。此外,贵司另外下发的30000平方米的铝塑板采购订单,安徽*公司前期原材料备货已占用近200万元的资金。贵司于2014年9月2日致工作联系函除5000平米以外的铝塑板不再下定单。针对上述情况,请贵司认真对待、及时回应。安徽*公司将一并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我们真诚地希望贵公司采取积极的态度,以最大的诚意解决问题,以避免因此诉讼贵司除承担上述的费用和违约金外,还需负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在内的其它费用。颂安!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