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决定书--范本 (1)
马鞍山华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书马鞍山华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书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马鞍山华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股东于2012 年 12 月 5 日作出如下决定:1同意公司注销。2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王哲、吴俊杰,王哲为清算组组长。3同意将上述决定登报公告公司注销情况及告知公司债权债务人。股东签字(盖章):马鞍山华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12 年 12 月 5 日提 示(交件时不需提交本页内容)1.本范本适用于一人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包括自然人独资和法人独资。一人公司变更登记应当提交股东决定书;2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章程的,应修改章程条款;3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公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用签字笔或墨水笔;5请用 A4 纸打印,页数多的尽量双面打印,交件需提交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