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招募管理规定全
人员招募管理规定1、目的:健全公司人员招募的运作程序,特制订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人员的招募。3、职责3.1用人部门提出用人需求。3.2管理统括部负责人员的招募。4、管理规定4.1人员招募方式4.1.1公司一般作业员由管理统括部以散招(自来、老员工)批量招工(中介、学校输送)或其它简捷的形式招募。4.1.2管理类、技术类等专业人员由管理统括部安排在招聘网站、派专人到人才市场、参加学校招聘会等招募的形式进行。4.2用人需求提出4.2.1各部门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生产计划、部门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岗位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情况提出需求:A)需要班长级以下人员时,填写<招工申请/实施表>的“申请栏”。B)需要班长级及以上人员时,填写<招聘申请/实施表>的“申请栏”。4.2.2班长级以下人员申请由部长批准,新增申请由最高管理者批准,班长级及以上人员主管 部门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后交管理统括部进行调配和招聘。4.3建立人力资源开发计划4.3.1招募需求批准后,由管理统括部负责实施相关招工/招聘工作。4.3.1.1招工:管理统括部长期与外部人力资源市场保持联络,一旦有人员需求时即进行联系,并到招工指定地点办理员工入职手续。4.3.1.2内调:针对班长级及以上人员或班长级以下间接生产人员。在本公司人员范围内选拔后调动。4.3.1.3招聘:针对班长级及以上的人员。管理统括部不选择内调时,则根据各部门提供的所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确定招聘的方式(可通过媒体、人才交流中心、网站等),以及应聘人员的考试方法(一般应采取面试、笔试相结合的方法)、招聘组成员、招聘的时间等。部门负责人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4.4实施人力资源开发计划4.4.1招工4.4.1.1管理统括部根据<招工申请/实施表>对外联络招工。招工时可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决定是否录用。4.4.1.2招工工作应及时。在招工过程中,用人部门和管理统括部应紧密联系,对招工计划不能正常实施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满足生产需求。用人部门所需人数计划外增加时,按4.2执行;有所减少时,口头通知管理统括部及时停止招工。4.4.2内调4.4.2.1为了提供员工晋升的机会,管理统括部根据用人部门的需求可在本公司员工中选拔、调动。选拔的方式多种多样,可直接在人事档案中筛选,亦可依据他人的推荐或者张贴通知等等。4.4.2.2调动前,需由用人部门面试、同意后由管理统括部协调调动。4.4.2.3调动后,人员调出部门所需补充的人员按4.2执行。4.4.3招聘4.4.3.1管理统括部根据<招聘申请/实施表>,对外联络招聘。如果通过媒体、网站等形式的,则由管理统括部直接联络、登录网站等;如果到人才交流中心现场招聘的,则联络人才交流中心,同时准备招聘所需资料、组织招聘组成员到现场招聘。4.4.3.2招聘工作应公正、公开、公平。注重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招聘工作的质量。4.4.4招工、内调、招聘计划实施后,管理统括部填写<招工申请/实施表>或<招聘申请/实施表>的“实施栏”,反馈用人部门。4.4.5新进手续的办理4.4.5.1新进人员需符合:A)初中以上文化程度。B)年龄:18周岁及以上。C)身体健康。4.4.5.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A)提供的入职资料为虚假资料。B)文化程度或技能达不到岗位要求者。C)曾经被本公司开除、辞退、解聘者。D)被剥夺公民权利者。E)通缉在案未撤销者。F)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结案者。G)未满18周岁者。H)与其他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者。I)政府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者。4.4.5.3新进人员交验:A)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张,填写“本人提供属实”并签名、盖手印,填写日期。查验原件。B)学历证件复印件1份(高中毕业以上,职位需要查验则提供,查验原件)。C)一寸照片1张。D) 特珠岗位人员如电工、司机、财务、叉车工等必须提交国家规定的资格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4.4.5.4普通员工进厂前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招工办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决定是否录用,核对身份证属实后将资料录入人事系统,并指示其办理IC卡、住宿、报到等手续。4.4.5.5管理人员(班长级及以上)进厂前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经用人部门负责人面试签名、填写级别待遇,管理统括部审核,达到一定级别的人员需总经理批准,招工办核对身份证属实后将资料录入人事系统,并指示其办理IC卡、住宿、报到等手续。5.本文件从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