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书-生产负责人
*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公司综合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有效控制各类伤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预防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总经理*与生产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一、安全生产管理责任(1) 为公司生产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生产的安全管理工作。(2) 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围绕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开展工作,定期向生产总监报告生产部的安全情况。(3) 将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指示列入部门的重要工作范围之内。紧密围绕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使职工牢固地树立起“安全第一”思想。(4) 不定期听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向公司领导反馈信息。依据劳动安全与卫生有关规定,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根据不同岗位的生产特点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指导、监督和检查使用情况。(5)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及时解决职工队伍中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思想倾向。(6) 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报告公司安全生产情况。(7) 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督查活动和安全大检查工作。本责任书有效期限为一年,即: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 日 总经理(签字) 生产负责人(签字)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