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QHEOP
XXXXX有限公司编 号FM-QHEOP-009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版 本A/0核准:张财审核:陈阳编制:体系小组实施日期2022年10月01日1.目的对产品采取必要的标识,包括产品状态标识,防止不同产品混用或未经检验的产品投入生产或出厂;同时,为实现必要时可追溯的目的,以便及时召回有问题的产品,避免给消费者造成安全危害和公司的产品信誉造成不利影响。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过程产品,最终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的控制。3.术语 产品状态:指产品在实现过程中所显示的状态,如检验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加工状态(如待勾兑,正勾兑)、服务状态(如正在清洗、请稍候)。4.职责4.1 物控部负责对入库后的原辅料、包材、最终产品,以及基酒的状态标识。4.2 生产部负责过程产品的标识和记录。4.3 品管部负责监视产品和状态标识的执行情况,负责质量问题的追溯。4.4 集团营销公司负责对已发出的不合格产品的召回。5.工作程序5.1 产品标识的要求5.1.1产品标识内容包括品名、规格、产地、厂家、生产日期(或批号)、进货日期、数量等。5.1.2产品状态标识分为待检、合格、不合格四种状态。产品进仓时挂“待检”牌,检验合格挂“合格”牌,不合格挂“不合格”牌。 5.2 进货产品标识5.2.1采购物资入库应分类堆放,注意通风、防潮,并按产品批次对产品和检验状态进行标识。5.2.2仓管员应保护好标识,保持标识的完整,凭车间开出的领料单发货,领料单上应注明品名、规格、数量等有关内容。5.3 过程产品标识5.3.1生产过程中领用的原辅材料、包装物应堆放在规定区域,并进行标识,其内容为品名、规格、数量、使用班组等。5.3.2基酒在蒸馏过程中应对不同香型、不同轮次的酒,头酒、尾酒分别标识,所有基酒库中的基酒均应标识生产日期、品名、香型/类型、酒度、总酸、总酯等内容,贮酒坛、罐均应编号。5.3.3产品在勾兑过程中应在勾兑池、罐的明显位置挂状态标识牌如“正在勾兑”牌,勾兑完成后,取下状态标识牌,并在生产记录和勾兑罐、池上标识品名、规格、勾兑日期,同时对检验状态进行标识。5.3.4过滤工序所有周转罐应标识品名、酒度、净含量,回收酒坛应进行编号、标识香型、净含量等内容,当净含量发生变化时标识应随时变更,并与记录相符。5.3.5基酒生产的发酵池、窖应编号,每池应有投料日期、投料数量、班组等内容的标识,并与记录相一致。5.3.6当基酒质量未达标或出酒率未达标时,根据生产记录对投料批进行追溯,查找未达标的原因并实施改进。5.4 最终产品的标识5.4.1最终产品瓶装酒以每条灌装生产线每日的产量为一批,在瓶盖或指定部位上喷上特定标识图标、8位阿拉伯数字和一个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和英文字母之间用“/”间隔,代表生产日期和班号,如:特定标识图标+2019/01/01/A。5.4.2产品标签按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标识相关内容,产品的外包装箱应有产品合格证,合格证标识检验日期和检验员工号。5.4.3成品仓库每批产品应挂上含产品批量、生产日期、品种及检验状态等内容的标识。当产品的数量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予以变更,并与记录相一致。5.4.4成品库管理员在发货时应在发货登记卡上注明发出产品的生产时间、班组代号、顾客姓名、经办人等。5.5 追溯5.5.1当出现产品质量或食品安全问题需追溯时,由品管部组织相关部门,以瓶盖、杯盖和合格证上的标识,对应发货登记卡、生产记录、检验记录追溯该批产品的生产者、检验员、使用原料、包装物、生产工艺、设备等直至追溯到责任者及产生的原因。5.5.2集团营销公司对已发出的产品根据销售记录或发货登记卡按产品召回程序,召回不合格品。5.6 标识的管理5.6.1各部门应保持产品标识的完整性,当产品标识缺失或残损不清时,作业人员无法确定原有的标识应立即报告技术部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重新标识。5.6.2各生产车间负责本车间标识的管理,生产过程作业人员应负责本工序产品的标识。5.6.3品管部每月应对仓库、生产车间的产品标识和产品的状态标识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标识实施情况记录在标识检查记录表上。6.文件记录产品召回程序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发货登记卡标识检查记录表第 3 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