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问责管理制度
问责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控机制建设,确保员工在履职过程中因失误、失职、渎职、不廉不诚等行为而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制度或造成不同程度消极影响时,能够有制度可依、有标准可查,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应与其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对应,应保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规的原则。第二章 问责种类和适用第三条 问责种类从轻到重依次为: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罚款、降薪、降职、撤职、辞退,特殊情况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第四条 两人及以上共同违规违纪,根据责任界定情况分别进行问责,责任界定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间接责任。直接责任第五条 直接责任指的是相关人员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起到决定性直接作用时应承担的责任。第六条 部门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直接责任:本人或他人共同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违反公司规定;未经集体决策(权限外)或文件报审等规定程序,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事项并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第七条 将应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事项(签订的有关目标责任事项或应当履行的其他重要责任),授权委托其他领导干部决策或决策失误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主管责任第八条 主管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直接主管分管的工作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起到主要管理作用时应承担的责任;领导责任第九条 领导责任是指公司主要负责人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对公司造成不良后果、损失应承担的责任。间接责任第十条 间接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对其他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具有日常审核、监督、控制等制约作用,或起被动、服从、协助作用,对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章 责任认定及问责意见第十一条 根据责任人主观目的、作为表现、客观条件和危害程度四个维度,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并提出问责意见。问责术语问责术语说明失误1.主观目的:非主观故意;2.作为表现:岗位要求与责任人能力不匹配;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3.危害后果:给公司未造成或造成较小的损失,且未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失职1.主观故意或非主观故意。行为人违背其所在岗位要求或违反公司制度规定,造成公司利益受损;2.作为表现:未按岗位要求履行职责;重要事项不汇报;工作盲目消极;3.危害后果:给公司未造成损失、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渎职1.主观目的:主观故意。行为人因滥用职权或超越权限、玩忽职守,违反公司规定,以权谋私等手段损害公司利益,是对岗位职务的亵渎。2.作为表现:滥用职权;越权审批;以权谋私;玩忽职守;3.危害后果: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主观故意1.为个人目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为应付考核,方便自己简化操作、谋取私利等目的;2.明知不可为(违法制度或可能造成不良后果)而为之;注:因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失败;或为推动公司管理和技术改革缺乏经验,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不判定为主观故意,应判定为非主观故意。非主观故意1.公司制度规范等无明确要求;2.人岗不匹配,不了解真实情况;3.执行上级指示;4.决策时提出反对意见;5.因疏忽造成计算错误、理解错误等。影响界定1. 重大影响:收入5亿,损失10万元 收入1-5亿,损失5万元 收入1亿:损失2万元;2.重要影响:收入5亿,5万元损失10万元 收入1-5亿,5000损失5万元 收入1亿,2000损失2万元;3.一般影响:小于以上影响的。 第四章 问责标准及相关约束条款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问责标准如下:序号主观目的客观情形危害后果行为性质直接责任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1非主观故意存在客观原因/不存在客观原因未造成损失或造成损失0.2万元,未产生影响或影响很小。失误免于处罚免于处罚免于处罚免于处罚2非主观故意不存在客观原因造成损失,0.2元损失1万元,或产生一般影响失误通报批评,处罚200元免于处罚免于处罚免于处罚3主观故意不存在客观原因未造成损失或造成损失0.2万元,未产生影响或影响很小失职警告,处罚200元免于处罚免于处罚免于处罚4非主观故意不存在客观原因造成损失,0.2元损失1万元,或产生一般影响失职通报批评,处罚300元免于处罚免于处罚免于处罚5主观故意存在客观原因造成损失,0.2元损失1万元,或产生一般影响失职警告,处罚400元免于处罚免于处罚免于处罚6非主观故意存在客观原因造成损失,1万元损失10万元,或产生重要影响失职通报批评,处罚600元通报批评,处罚200元通报批评,处罚300元免于处罚7主观故意不存在客观原因造成损失,0.2元损失1万元,或产生一般影响失职警告,处罚600元通报批评,处罚200元通报批评,处罚300元免于处罚8非主观故意不存在客观原因造成损失,1万元损失10万元,或产生重要影响失职通报批评,处罚800元通报批评,处罚300元通报批评,处罚400元免于处罚9主观故意存在客观原因造成损失,1万元损失10万元,或产生重要影响失职警告,处罚1000元通报批评,处罚300元通报批评,处罚500元免于处罚10非主观故意存在客观原因造成损失,10万元损失30万元,或产生重大影响失职通报批评,处罚2000元通报批评,处罚500元通报批评,处罚1000元通报批评,处罚1000元11非主观故意不存在客观原因造成损失,10万元损失30万元,或产生重大影响失职通报批评,处罚5000元通报批评,处罚1000元通报批评,处罚3000元通报批评,处罚3000元12非主观故意存在客观原因造成损失30万元失职通报批评,降薪一档通报批评,处罚2000元通报批评,处罚4000元通报批评,处罚4000元13主观故意不存在客观原因造成损失,10万元损失30万元,或产生重大影响,触犯公司经营纪律,或违反利益冲突管理制度造成损失渎职辞退通报批评,处罚3000元通报批评,处罚6000元通报批评,处罚6000元14非主观故意不存在客观原因造成损失30万元,失职辞退通报批评,处罚5000元通报批评,处罚10000元通报批评,处罚10000元15主观故意不存在客观原因造成损失30万元,渎职辞退通报批评,处罚10000元通报批评,降薪一档通报批评,处罚20000元16其他其他特殊重大事项,由总裁 / 董事长决定执行。第十三条 以上处分作为员工晋升、加薪的参考项。第十四条 对因技能不足造成工作失误的员工进行培训,如仍不能达到工作要求的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五条 对情节严重且承担主要责任的不诚信领导干部及员工, 除给予行政问责外,还应附加采取以下问责措施:1.被查实以舞弊手段获取的不当所得,应予以全部追缴;2.对不诚信的员工计入档案,对重大不诚信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计入公司黑名单;3.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以下情形,应从重问责:1.拒绝接受监督、拒绝提供资料、毁灭证据、串供、蓄意阻挠调查工作的对调查人员/举报人员/证人申诉人实施威胁、恐吓和打击报复的;2.采取不正当行为拉拢收买调查人员的;3.对待错误态度不佳、拒不悔改的。第十七条 以下情形,应从轻处理:1.主动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消除影响积极配合公司追回损失并取得实质进展的;2.问题事件发生后,在正式调查前主动讲明真实情况,主动提供重要线索;3.检举揭发其他正在进行的问题事件,经查证属实的;4.检举揭发其他已经发但尚未被查出的问题事件,但取得实质进展的;5.因意外和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造成的;6.因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失败,不在本制度问责范围。但故意违反操作流程或相关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要进行责任追究。第五章 问责程序第十八条 对各子公司人员问责,由子公司人事提请,审批至子公司总经理。第十九条 对集团总部人员问责,由总部人事部提请,审批至人力资源总监,审批节点经过被问责人员归属部门主管领导。第二十条 审计部在审计结束后,对人员进行问责的(不含总监以上人),审批至审计部主管副总裁,审批节点经过被问责人员归属部门主管领导。第二十一条 对总监及以上人员(不含经管会成员)问责的,由总裁办提报,审批至总裁。第二十二条 对经管会成员问责的,由总裁办提请,审批至董事长。第二十三条 非人资部门提请的,问责经领导审批后于两个工作日内反馈至人资部,并由人资部从工资表中将处罚费用扣除,并纳入考核存档。第六章 问责程序第二十四条 员工对问责处理决定不服的,可提出申诉(向问责人申诉),但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的执行,也不因提出申诉而被加重问责。第二十五条 调查单位或部门,对所调查事件提出问责处理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的,向问责最高审批人的上级领导报告裁决。第二十六条 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移交司法机关或出具公司谅解书,均须经董事长审批。 第六章 其他说明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是针对公司各级员工的问责,相关子公司或部门如有需要可据此制定相关细则。本制度规定的问责标准列表为非舞弊性质的标准,舞弊行为的问责参考本制度其他条款或公司其他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经由公司审计部负责修订和解释,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执行。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