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万吨阿洛酮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德州汇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阿洛酮糖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德州汇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二二年四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德州汇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 万吨阿洛酮糖项目项目代码2112-371426-04-01- 11873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平原经济开发区地理坐标东经 116 度 27 分 21.6 秒,北纬 37 度 11 分 13.2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391 淀粉及淀粉制品 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农副食品加工业 13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139不含发酵工艺的淀粉、淀粉 糖制造; 淀粉制品制造;豆 制品制造 以上均不含单纯 分装的建设性质新建 (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平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2112-371426-04-01- 118737总投资 (万元)33899环保投资 (万元)70环保投资占比 (%)0.21%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 (用海)面积 (m2 )6528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新增盐酸 (30%) 贮罐一个,最大贮存量为 32t ,折算成 37%盐酸最大贮存量为 25.9t ,超过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 中规定 (盐酸 (37%) :7.5t) 。规划情况审批机关: 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 (鲁政字200671号)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规划名称: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审批机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鲁环审201024号) 1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与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规划及环评批复符合性分析:1 、开发区概况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区域环评报告书目前已获得山东省环保厅的行政 批复。根据山东省环保厅 2009 年对平原经济开发区区域环评的批复和区域 环评报告书的文本可知:平原经济开发区位于平原县城区东北部,根据国 土资源部公告2006 年第 17 号文件,开发区四至范围为:东至县城东东外 环路 (现桃园大道),南至东三里杨村,西至东任村,北至 315 国道,总面 积 4.0 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新型包装材料、化工、机械制造。按照“在进行较大范围成片开发时,地块用地界线及区内道路可根据实 际开发建设需要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适当调整,但其规模必须符合图则中 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的原则。为满足开发区进一步发展,规范区域经济发 展,满足管委会环境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快经济开发区建设与发展步伐, 充分发挥其对周围经济发展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 协调健康发展,保障开发区建设的协调有序,本次详规制定中,在原批复 开发区四至的基础上,结合平原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年),扩 大了经济开发区面积,调整后开发区东至二环东路,西至规划五号路、民 生路 , 南至北环路 、 兴原东大街 , 北至北二环路 , 规划控制面积为 18.2001km2 , 比已批复的开发区面积增大了 14.2001km2 。规划发展产业: 以新型包装材料、化工、机械制造为主导产业, 以食品加工、纺织、 电子 为次主导产业。本项目的产品为阿洛酮糖,属于农副食品加工工业,符合山东平原经 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且公司位于开发区规划的工业用地上,项目的建设符 合开发区规划及环评批复要求。2 、开发区定位(1) 功能定位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控制规划中确定该区的功能定位为:以建 设一类、二类工业为主体,生产、生活相对配套,功能相对完善的综合性工 业区。(2) 产业发展定位根据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 (2006 年),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审 核通过的主导产业为:新型包装材料、化工、机械制造。在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控制规划 中确定该区的工业发展战略 2 为: 以新型包装材料、化工、机械制造为主导产业, 以食品加工、纺织、 电子为次主导产业。项目为食品加工项目,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3) 用地规划开发区规划面积 22.2157km2 ,主要包括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居 住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共设施用地、绿地、水域及其他用地等。 拟建项目位于高新技术产业片区。规划工业用地共 1033ha,占总用地 46.5%。 规划仓储物流用地共 48ha , 占用地 2% 。项目符合经济开发区用地规划。(4) 开发区项目准入条件平原经济开发区坚持以“三大行业”为主导的产业定位发展方向,严禁生 产方式落后、产品质量低劣、污染防治方法落后的项目进入开发区,并对 开发区入区项目做以下控制,具体内容见表 1。表 1 开发区入区行业控制级别表行业类别行业小类控制级别新型包装材料新型、生态型 (易降解、易回收、可复用) 包装材料研 发、生产无复膜塑编水泥包装袋生产线新型药用包装材料及其技术开发粉针剂包装用安瓿×其他鼓励类新型包装材料研发及加工行业化工优质磷复肥、钾肥及各种专用复合肥生产新型生物化工产品、专用精细化学品和膜材料生产无机纳米及功能性材料生产资源节约和环保型氮肥装置建设以及原料本地化、经济 化改造优质磷复肥、钾肥及各种专用复合肥生产其他精细化工行业机械加工数控机床关键零部件及刀具制造新型液压、气动、密封元器件及装置制造大型、精密、专用铸锻件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大型、精密模具及汽车模具设计与制造大型油气集输设备制造矿用搅拌、浓缩、过滤设备 (加压式除外) 制造项目普通剪板机、折弯机、弯管机制造项目其他鼓励类的机械加工行业食品加工农牧渔产品的无公害、绿色生产技术开发及应用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及综合利用其他鼓励类食品加工产业纺织采用高新技术的产业用特种纺织品生产符合生态、资源综合利用与环保要求的特种天然纤维(包 括除羊毛以外的其他动物纤维、麻纤维、竹纤维、桑蚕 丝、彩色棉花等) 产品加工 3 高档地毯、抽纱、刺绣产品生产其它鼓励类纺织产业电子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工模具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大中型电子计算机及高性能微机、工作站、服务器设备 制造宽带网络设备制造及建设其它鼓励类精密电子产业其他电镀、印染×重污染化工企业×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注:优先进入行业; 准许进入行业; 控制进入行业; ×禁止进入行业。本项目生产阿洛酮糖,属于为农副食品加工行业,为开发区“三大产 业”之一,不是国家明令禁止行业,也不属于重污染企业,符合准入条件。(5) 环保准入条件企业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 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 坏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在进行 建设活动之前,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 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定,提出防治措施,并按照法定程 序进行报批。入区企业必须承诺采用清洁的工艺和技术,积极开展清洁生产,遵 循清洁生产原则进行生产,要求企业不断改进工艺和产品设计、使用清洁 的能源和原科、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水平、实施废物综 合利用,从源头削减污染;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废物的“减量化、再利用、 再循环” ,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降低物耗能耗,减少废物的产 生量和产生种类; 已经获得产品环境标志的企业可获得优先入区权。对入区企业的工艺废气和生产废水均需建设相关配套处理设施,落 实治理工程,确保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废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容量和 采用工艺必须与废水特性匹配,对于较难处理的特殊废水,在设施建造前 必须经过专家论证方案,以保证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达到开发区污水处理 厂的进水水质标准。项目建设遵守“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 科、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积极开展清洁生产。生产废水进山东福 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气回收后再外排,均能做到 达标排放,符合开发区准入条件。 4 其他符合性分析1 、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 2019 年 8 月 27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9 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有关条款的决定修正,项 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为允许建设类项目,因此项目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2 、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a 、厂址选择与当地生态保护红线的合理性分析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发布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 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 19 号) ,平原县共有 6 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平原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 19.53km2 ,具体见表 2。表 2 平原县生态红线汇总表编号生态保护对象面积km2YS3714261110021德州鲁北平原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3.77YS3714261110022德州马减竖河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3.39YS3714261110023德州平原马颊河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9.61YS3714261110024龙门水库1.27YS3714261110025鲁西北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0.01YS3714261110026马颊河1.48该项目位于平原经济开发区,距离上述生态红线距离较远,不在以上 生态区域红线区域范围,符合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 19 号) 的要求。b 、厂址选择与当地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分析(1) 与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项目位于平原经济开发区工业区,属于食品加工,不属于“两高一资” 所列行业,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2) 与水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