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具有完整所有权位于时 间拉风室之房产转让给乙方一事,依据平等、自愿原则,根据我国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 律规定,达成如下条款:一、标的物三元2室。1、房产建筑面积96. 7平方米(以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2、房屋性质:统建房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互年;3、房屋产权证号(应所有权证尚未办理,暂无证号)。二、价款该转让标的物总价款为:¥万元(大写:整)。三、付款方式及期限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 00元定金(大写: 伍仟元整);2、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后,乙方向甲方再支付 0.00元(大 写: 元整);付款即日,甲方应当在房产局设立乙方为该套房 产的抵押权人。3、余款 元(大写:整)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之日一次性付清。4、付款方式:电汇,账户名称:,开户行全称: 帐 号:O四、房屋交付期限甲方在2014年 月 日之前将房屋交付乙方占有使用。五、权利义务1、甲方保证其房屋没有任何产权纠纷。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产权变更的全部手续。3、甲方交房的同时将该产房相关手续票据及甲方身份证复印 件移交乙方,由乙方办理该房产今后所需相关事项。六、违约责任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解除合同。2、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乙方实 际损失(包括不限于履行合同的费用、诉讼费、交通费、误工费、 律师代理费等)。3、如构成合同根本性违约或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应按照实际 面积1500元/平方米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应一并退还乙方 实际收取的转让费。七、费用承担1、本合同签订之日前甲方已缴纳该房屋的天然气入户费、维 修基金、装修垃圾清运费、水电费等费用不再向乙方清算。2、甲方承担该房产的房产证办理费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因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国土证办理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 担。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时,依法由合同签订地之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十、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出卖人(签名并捺印):买受人(签章):见证人(甲方配偶及父母、子女签名并捺印):签订时间:年 月 日签订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