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02年1月22日卫生部令第19号发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促进医疗美容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就医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本办法所称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本办法所称主诊医师是指具备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执业医师。医疗美容科为一级诊疗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 科和美容 医科为二级诊疗科目。医疗美容项目 卫生部 医学 制定 发布。第 条 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和 人 本办法。第 条 卫生部( 医药管理 )主管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 。 级以 方人 卫生行 部 ( 医药行 管理部 , )负责本行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 。第二章 机构§、currency1'第“条 «办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 具备 fi条件fl(一)具有 事责的· (二)有¶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 ( )合医疗机构”本»(行) ( ) 级以 人 卫生行 部 规定的其他条件。第¿条 « 办美容医疗机构的´位或者 人,¯本办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则的有规定办理§¨ 和currency1'¸手 。卫生行 部 合«办 日 0日£ 或 的 定, 复«办者。第 条 卫生行 部 发美容医疗机构§医疗机构 和医疗机构执业Æ 的 ,ª 一级卫生行 部 备 。级卫生行 部 对 级卫生行 部 规 的¨ 定发 日 0日£ 以 或Ø。第º条 美容医疗机构 卫生行 部 currency1'¸ 医疗机构执业 Æ 方Æ开展执业 æ。第 条 医疗机构 医疗美容科目的, 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则规定的 ,ªcurrency1'¸机« currency1'。第十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开展医疗美容项目 currency1'机指定的ø业学 , ªcurrency1'机备 。第 章 执业人ß第十一条 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 具备 fi条件fl(一)具有执业医师ß, 执业医师¸机¸ (二)具有 事 学科 历。其 ,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医师具有6年以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 ø业 历 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医师具有5年以 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ø业 历 负责实施美容 医科和美容 科项目的医师分别具有 年以 事 医ø业和 ø业 历 ( ) 过医疗美容ø业培训或进修 合,或已 事医疗美容 1年以 。( ) 级人 卫生行 部 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 未取 主诊医师ß的执业医师,Æ 主诊医师的指导 事医疗美容 技术服务 。第十 条 事医疗美容护理 的人, 具备 fi条件fl(一)具有护士ß, 护士¸机¸ (二)具有二年以 护理 历 ( ) 过医疗美容护理ø业培训或进修 合,或已 事医疗美容 护理 6 月以。第十 条 级卫生行 部 Æ以 介组织对主诊医师ß进行认定。第十“条 未 卫生行 部 定 办理执业¸手 的人 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第 章 执业规则第十¿条 实施医疗美容服务项目 的美容医疗机构或开医疗美容科的医疗机构 进行。第十 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根据身条件和· 卫生行 部 定的诊疗科目范£开展医疗服务,未 擅扩大诊疗范。美容医疗机构及开医疗美容科的医疗机构 开展未ªcurrency1'机备 的医疗美容项目。第十º条 美容医疗机构执业人要严执行有法律、法规和规章, 医疗美容技术操 规 .美容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用 有部 。第十 条 医疗美容服务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医疗美容项目 主诊医师负责或 其指导 实施。第二十条 执业医师对就医者实施治疗前, ª就医者本人或亲属 告知治疗的适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意事项等, 取 就医者本人或护人的签字 意。未 护人 意, 为无行为·或者限制行为·人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第二十一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的 业人要尊重就医者的隐私权,未 就医者本人或护人 意, ª第 方披露就医者病情及病历ß 。第二十二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要规定及报告 人卫生行 部 。第二十 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断提高服务水平。第“章 ¥管理第二十 条 何´位和 人,未取 医疗机构执业 Æ currency1'机 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 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第二十“条 医疗美容新技术 研究 级以 人 卫生行 部 组织有ø论 方Æ开展。第二十¿条 各级 方人 卫生行 部 要加强对医疗美容项目备 的¨ 。发 美容医疗机构及开医疗美容科的医疗机构 具备开展某医疗美容项目的条件和·,及通知该机构停止开展该医疗美容项目。第二十 条 各 ø业学 和行业协 要积极协助卫生行 部 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加强行业律 。第二十º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发生医疗 纷或医疗事故,¯ 有规定处理。第二十 条 发布医疗美容广告 ¯ 有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第 十条 对 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有规定 以处罚。第¿章 附 则第 十一条 外科、口腔科、眼科、 科、 医科等 学科 疾病治疗过 涉及的 医疗美容 æ 受本办法调整。第 十二条 级以 人 卫生行 部 本办法施行 一年£,本办法规定对已开办的美容医疗机构和开医疗美容科的医疗机构进行¨ 重新 发医疗机构执业 Æ 。第 十 条 本办法2002年5月1日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