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传动辊道试运转记录表
单独传动辊道试运转记录表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分部工程名称: 试运转日期: 年 月 日试 运 转 项 目试 运 转 情 况 辊道试运转,必须符合有关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单体无负荷试运转2小时,转动平稳,无噪音和异常声响,径向跳动、轴向串动不应超过设备设计的要求。2有变速的辊子,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加、减速和最高速的运转各三次。3辊子的摆动和升降装置,应在全行程内往返510次,各部动作应平稳、且无异常声响。油缸行程、速度应符合规定。限位开关动作准确,灵敏。4滚动轴承温升小于40,且最高温度小于80。5无负荷联动试运转,按设计规定的联动程序,连续操作运转3次,每次一般不超过30分钟。备 注参加试运转人员: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