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车动力电池项目环评表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本 项目名称:乘用车动力电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成都亿纬锂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2 年 7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2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乘用车动力电池项目 项目代码 川投资备【2207-510112-99-01-857605】FGQB-0335 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街道合文东路以北,侧柏路以东、东二路以西、合德路以南 地理坐标 东经 1041412.81,北纬 30299.61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841 锂离子电池制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8 电池制造电池制造 384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龙泉驿区行政 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川投资备【2207-510112-99-01-857605】FGQB-0335 号 总投资(万元)369479 环保投资(万元)5000 环保投资占比(%)1.35 施工工期 17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用地(用海)面积(m2)用地面积 18600m2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表 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具体见表 1-1。表 1-1 项目专项评价设置表 专项评价专项评价的类别的类别 设置原则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是否设是否设置专项置专项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排放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氰化物、氯气 否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废水经市政管网排入芦溪河污水处理厂处理,为间接排放 否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 是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本项目不设置取水口 否 3 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 否 规划情况 龙泉驿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 年):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的批复(成府函201557 号);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战略发展规划(2010-2040)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审查意见的函(成环建函201125 号)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有关意见的函(成环评函201920 号)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一、与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一、与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1 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简介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简介 2011 年,根据成都市战略功能区规划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成为 13 个市级战略功能区之一,其面积约为 161km2(南区 99km2、北区 62km2),其中南区范围除包括经开区、扩展区一期外,还另外包含 34.837km2的工业开发区域,称为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展区二期(简称:扩展区二期)。2011 年 3 月 14 日,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成环建评201125 号)中指出:成都市规划实施成都市战略功能区规划,战略功能区是以产业功能区为主导、综合配套的功能区,是成都市战略产业功能的空间载体,将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按照“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的标准,着力发展高端产业,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是该规划确定的 13 个市级战略功能区之一,产业定位以整车研发、生产、关键零部件制造为主,配套发展汽车商贸、会展、娱乐相关产业。2014 年,按照成都市汽车产业空间布局规划要求及成都汽 4 车产业发展 2013-2020 年实施纲要精神,成都市经信委确定龙泉驿区北部片区产业新城的 77km2范围(该区域全部覆盖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北区 62km2范围)(成经信函2014141 号),重点发展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2014 年 7 月 3 日,成都市环保局出具“关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北部片区产业新城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成环建评2014149 号),将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北区)纳入成都市龙泉驿区北部片区产业新城规划。综上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具体包括经开区、扩展区一期、扩展区二期及居住区。图 1-1 功能区(南区)地理位置图 2 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范围及功能定位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规划(南区)范围及功能定位 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南区)占地面积 99km2,位于成都市东部,其区域范围西至四环路外侧 500m 生态绿线、龙泉驿区界,北至区域规划建设用地北边界,南至龙泉驿区界,东至龙泉山麓、龙泉山功能区边界。包含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9.94km2、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展区(一期)12.963km2、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展区(二期)34.837km2、居住区及其他 41.26km2。发展定位:成都国际汽车城。5 规划目标:2020 年,功能区汽车制造产业成为成渝汽车产业带上的优势产业集群,“研发制造、贸易博览娱乐、生产生活服务”一体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初步建成“成都国际汽车城”。成渝汽车产业集群进入全国汽车产业格局一级体系。用地类型:功能区(南区)用地面积为 99km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类型和占比依次为:居住用地(21.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5%)、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8.8%)、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1.7%)、公用设施用地(1.6%)、工业用地(28.8%)、二类物流仓储用地(2.1%)、绿地与广场用地(13.7%),其他用地包括水域、生态用地、特殊用地。其中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展区(二期)四至范围为:东至龙泉上路,南至区界,西至车城西六路,北至成龙路。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汽车整车、汽车零部件及机械制造产业。图 1-2 功能区(南区)用地布局图 本项目为锂电池制造项目,属于锂离子电池制造,与功能区产业定位不冲突。3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成都市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南区)依据功能区(南区)产业发展现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要求,制定功能 6 区(南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包括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禁止类)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限制类),详细情况与本项目对照情况见下表。表 1-2 本项目与成都汽车产业综合功能区(南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项目目 类类别别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 符符合合性性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禁止类 1、应禁止在本次评价提出的七大禁止建设区内开展相应环境管控要求提及的内容。禁止引入的化工项目:制浆造纸业,主要指含制浆的造纸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包括: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中的精炼石油产品的制造、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人造原油生产、炼焦、核燃料加工等;肥料制造业中的合成氨工业的氮肥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中的合成塑料、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材料制造中的合成塑料、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医药制造业中的化学原药药品制剂制造、化学纤维制造业中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制造。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引入的项目 符合 2、鉴于区域PM10年均浓度超标,在PM10未达到区域环境目标之前,经开区禁止新引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玻璃制造(特指熔炼生产工艺)、石墨制造、炭素制造、玄武岩纤维制造项目)。本项目属于电池制造,不涉及上述行业 符合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2013年修正)中的淘汰类,全部列入本类,涉及的产业项目禁止新建和投资,现有企业3-5年内关闭退出。本项目为锂离子电池制造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项目,不属于 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含发酵工艺项目)、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合成氨、炸药及火工产品项目)、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合成塑料、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项目)、30 非金属符合 4、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2013年修正)鼓励、限制类的产业,但不符合该片区以发展高档次、提升型产业为主的功能定位的全部列入本类,涉及的产业项目禁止新建和投资,现有企业3-5年内关闭退出。符合 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2013年修正)未全部列入的产业,不符合该片区以发展高档次、提升型产业为主的功能定位的全部列入本类,涉及的产业项目禁止新建和投资,现有企业3-5年内关闭退出。针对“C制造业,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含发酵工艺项目)、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石油化符合 7 工、天然气化工、合成氨、炸药及火工产品项目)、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合成塑料、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项目)、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石灰、石膏制造项目)”,禁止在该片区新建和投资此类产业项目,现有此类企业3-5年关闭退出。矿物制品业(水泥、石灰、石膏制造项目)”,未采用国家和四川省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属于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6、不得采用国家和四川省淘汰的或禁止使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不得建设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技术不成熟的项目。符合 7、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中禁止外商投资领域。本项目属于国内企业投资 符合 8、城镇人口密集区禁止新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符合 9、淘汰无溶剂回收设施的干洗设备,300吨/年以下的传统油墨生产装置,所有无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回收(净化)设施的涂料、胶黏剂和油墨等生产装置;取缔汽车维修等修理行业的露天喷涂作业和含苯类溶剂型油墨生产。本项目不属于该类企业 符合 环境准入负面单 限制类 1、应限制在本次评价提出的限制建设区内开展相应环境管控要求提及的内容。本项目不在限制建设区内 符合 2、入驻汽车整车制造汽车制造业(涂装)清洁生产指标体系耗新鲜水量及废水产生量指标应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水平。本项目不属于汽车整车制造业 符合 3、从严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涉磷行业的项目建设,区内引入涉磷企业总磷总量需要倍量替代。本项目涉磷,涉磷废水采用AO+反硝化+MBR工艺处理达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3特别限值要求后,进入芦溪河污水处理厂,不直接外排水环境,废水总量指标总磷总量采取倍量替代。符合 4、从严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涉重行业的项目建设,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汞、镉、铅、铬、砷排放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正极清洗废水中含有镍、钴,在车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且项目不新增汞、镉、铅、铬、砷排放 符合 8 5、鉴于区域PM10年均浓度超标,在PM10未达到区域环境目标之前,经开区现有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限制单纯扩能改造,现有的企业在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条件允许进行改、扩建。本项目属于电池制造,不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符合 6、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除去已列入禁止类的,全部列入本类,涉及的产业项目(企业)须在生产工艺、规模(或产量)、区位(或范围)、清洁生产水平、环保措施等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地方管控要求。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项目 符合 7、针对“C制造业,34通用设备制造业”,新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需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现有此类企业3-5年内整改达标。本项目属于电池制造,不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