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徽新材40 万吨高炉粒化矿渣微粉智能化改造环评报告表(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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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徽新材40 万吨高炉粒化矿渣微粉智能化改造环评报告表(8-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40 万吨高炉粒化矿渣微粉智能化改造建设单位(盖章):和县浙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 年 6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名称40 万吨粒化高炉粒化矿渣微粉智能化改造项目项目代码代码2203-340523-07-02-951090建设建设单位单位联系联系人人杨永春联系方式18005554245建设建设地点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乡黄坝村 1 号地理地理坐标坐标(118 度44分08 秒,31度78分44秒)国民国民经济经济行业行业类别类别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行业类别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10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其他建设建设性质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申报情形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项目审批审批(核(核准准/备案备案)部门部门(选(选填)填)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备案)文号(选填)和经信(2022)11 号总投总投资资(万万元)元)2300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198环保环保投资投资占比占比(%)8.61%施工工期施工工期6 个月是否是否开工开工否是:用地(用海)用地(用海)面积(面积(m2)项目未新增用地2建设建设专项专项评价评价设置设置情况情况无规划规划情况情况规划名称:和县乌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审核机关:乌江镇人民政府;审核时间:2020 年 10 月;规划规划环境环境影响影响评价评价情况情况无规划规划及规及规划环划环境影境影响评响评价符价符合性合性分析分析根据和县乌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严格执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保障城镇、村镇发展,促进重大产业项目发展,引导人口与产业向城镇、中心村集中,从严控制独立选址项目用地规模;严格实施建设用地空间管制,除有特殊选址要求的项目以外,其余项目不得在城乡建设用地范围外安排用地。和县浙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矿渣微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产品为矿渣微粉新型建材材料,符合园区产业布局要求;在原有厂区内进行技术改造,不新增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项目所属行业用地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 和县乌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完善产业布局和用地规划要求。其他其他符合符合性分性分析析1、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粒化高炉粒化矿渣微粉智能化改造项目产品为矿渣微粉。矿渣微粉是以高炉矿渣为原料经烘干、粉磨至适当细度的粉体,具有超高活性,用作水泥和混凝土的优质掺合料。依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 修订版),属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鼓励类 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25、尾矿、废渣3等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装备制造”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目前项目已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取得了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和经信(2022)11 号】,项目代码:2203-340523-07-02-951090。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优美丽长江(安徽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升级版)、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马鞍山马鞍山)经济带的实施意见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升级版)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中的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根据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马鞍山)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严禁1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本项目距离长江约3.3公里(附图一),为技改项目,项目场址位于和县浙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原有场地,属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不属于新建、扩建项目。本项目为高炉矿渣烘干、研磨的新型材料生产,不属于化工项目。本项目废气排放全面执行安徽省 水泥工业大气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相关要求;技改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设备冷却水经厂区循环给水系统冷却降温,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故技改后项目无废水外排;技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马鞍山)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中的相关规定要求。3、与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评2016150 号)(简称号)(简称“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次技改项目位于马鞍山市和县乌江工业园内,项目不新增占地,对照马鞍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附图二),项目4不在马鞍山市生态红线管控区范围内;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区、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2)环境质量底线:本次技改项目使用低硫生物质燃料,同时配套高效覆膜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能够全面满足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相关生产设备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环境影响小;技改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设备冷却水经厂区循环给水系统冷却降温及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技改项目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技改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和有效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技改项目运营过程消耗一定的电能、水资源、生物质能,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同时项目生产设备间接冷却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均全部得到有效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因此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本项目属于“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不在马鞍山市负面清单范围内。空间布局约束:矿渣配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产品为矿渣微粉;项目不新增占地,现状土地利用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项目所属行业用地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和县乌江镇总体规划(2013-2030)产业布局和用地规划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方面;本次技改项目使用生物质作物燃料,同时配套高效覆膜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能够全面满足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中相关生产设备污染物最高允许排5放浓度限值要求,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环境影响小;技改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设备冷却水经厂区循环给水系统冷却降温及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技改后项目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本次技改项目固废均全部得到有效处置和综合利用,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环境风险防控方面:本项目企业承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及污染事故防范措施。资源利用效率方面:技改项目运营过程消耗一定的电能、生物质能,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同时项目生产设备间接冷却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均全部得到有效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因此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通过初步筛查,建设项目符合马鞍山市“三线一单”的要求。4、与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符合性分析、与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2日),本项目与意见的相符性分析如下:(1)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口口,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推动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推动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电炉短流程炼钢。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焦化、水泥熟料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平板玻璃、电电解铝解铝、氧化铝氧化铝、煤化工产能煤化工产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合理控制煤制油气产能规模,严控新增炼油产严控新增炼油产能。能。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项目产品为矿渣微粉,不属于水泥熟料生产,不属于“两高”产业。(2)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加强加强“三线一单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环境准入准入、园区管理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开展重大经济技术政策的生态6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环境影响分析和重大生态环境政策的社会经济影响评估。符合性分析:矿渣配料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产品为矿渣微粉;项目不新增占地,现状土地利用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符合项目所属行业用地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和县乌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产业布局和用地规划要求,目前项目已取得了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和经信(2022)11号】,项目代码:2203-340523-07-02-951090;同时根据前面分析可知,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马鞍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报审稿)”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马鞍山)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的要求。(3)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钢铁、燃)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区域钢铁、燃煤机组煤机组、燃煤锅炉实现超低排放燃煤锅炉实现超低排放。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推进推进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到到2025年年,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年分别下降10%以上以上,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实现实现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废气全面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