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内容合规清单(附要点总结)
网络信息内容合规清单(附要点总结)一、要点总结近日,新浪微博及其账号因屡次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国家网信办依法约谈新浪微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新浪微博运营主体依法予以共计3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据悉,今年1月至11月,国家网信办指导北京网信办,对新浪微博实施44次处置处罚,多次予以顶格50万元罚款,共累计罚款1430万元。(参考来源:网信中国)12月20日,网信北京办发布消息称针对知乎网多次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等问题,国家网信办指导北京网信办依法约谈知乎网负责人,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在整改期间将暂停相关功能,北京网信办对知乎网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立案。(参考来源:网信北京)针对本月多起网信办“约谈、处罚”事件,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人明确强调,网站平台应当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公共信息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其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不得为违法违规信息提供传播平台,维护网络空间天朗气清。(参考来源:网信中国)因此,网络信息内容的生产者在网络平台发布或传播信息时,首先,应当明确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传播的信息种类,其次,对于不良信息要做到积极防范和抵制,最后,要健全信息内容发布审核和应急处置等网络平台信息内容安全管理制度。二、合规清单禁止传播(包括制作、复制、发布)的“违法信息”种类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5.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6.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7.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8.编造、传播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信息,以及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经济秩序的虚假信息;9.编造、传播险情、疫情、警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食品药品等产品安全以及其他方面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信息;10.仿冒、假借国家机构、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法人名义散布的信息,或者为实施违法犯罪而冒用他人名义散布的信息;11.散布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或者其他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12.传播淫秽色情、暴力、赌博、凶杀、恐怖的信息,以及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手段、方法,制造或者交易违禁物品、管制物品,实施诈骗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13.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以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信息;14.以营利为目的或为获取其他非法利益,明知是虚假信息而发布;15.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防范和抵制传播的“不良信息”种类1.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2.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3.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4.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5.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6.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7.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8.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9.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鼓励传播的信息种类1.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生动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2.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3.展示经济社会发展亮点,反映人民群众伟大奋斗和火热生活的;4.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优秀道德文化和时代精神,充分展现中华民族昂扬向上精神风貌的;5.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析事明理,有助于引导群众形成共识的;6.有助于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向世界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的;7.其他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讴歌真善美、促进团结稳定等的内容。呈现鼓励传播信息的重点环节((包括服务类型、位置版块等)1.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首页首屏、弹窗和重要新闻信息内容页面等;2.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精选、热搜等;3.博客、微博客信息服务热门推荐、榜单类、弹窗及基于地理位置的信息服务版块等;4.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热搜词、热搜图及默认搜索等;5.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首页首屏、榜单类、弹窗等;6.互联网音视频服务首页首屏、发现、精选、榜单类、弹窗等;7.互联网网址导航服务、浏览器服务、输入法服务首页首屏、榜单类、皮肤、联想词、弹窗等;8.数字阅读、网络游戏、网络动漫服务首页首屏、精选、榜单类、弹窗等;9.生活服务、知识服务平台首页首屏、热门推荐、弹窗等;10.电子商务平台首页首屏、推荐区等;11.移动应用商店、移动智能终端预置应用软件和内置信息内容服务首屏、推荐区等;12.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网络信息内容专栏、专区和产品等;13.其他处于产品或者服务醒目位置、易引起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关注的重点环节。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的自我管理措施1.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制定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细则,健全用户注册、账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跟帖评论审核、版面页面生态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和网络谣言、黑色产业链信息处置等制度;2.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设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负责人,配备与业务范围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加强培训考核,提升从业人员素质;3.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网络信息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不得传播“违法信息”、防范和抵制传播“不良信息”;4.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及时受理处置公众投诉举报并反馈处理结果;5.如果发现传播“违法信息”或“不良信息”的,应当及时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立即停止传播,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网信部门等有关部门;6.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编制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包括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情况、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负责人履职情况、社会评价情况等内容。通过个性化算法推荐技术推送的信息内容的管理1.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信息内容管理,建立健全用于识别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特征库,完善入库标准、规则和程序,发现未作显著标识的算法生成合成信息的,应当作出显著标识后,方可继续传输;2.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用户模型和用户标签管理,完善记入用户模型的兴趣点规则,不得将违法和不良信息关键词记入用户兴趣点或者作为用户标签并据以推送信息内容,不得设置歧视性或者偏见性用户标签;3.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并通过开发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模式、提供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服务等方式,便利未成年人获取有益身心健康的信息内容。有关未成年人信息内容的管理1.鼓励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开发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模式,提供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便利未成年人获取有益身心健康的信息;2.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用户推送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内容,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对网络平台信息内容的监管1.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各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2.地方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3.各级网信部门对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平台开展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