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产重组进项留抵税额转移单(编号:XXX县(市、区)税务资产重组留抵通知XX号)原纳税人名称 原纳税人工商执照登记号 原纳税人识别号 原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间年 月新纳税人名称 新纳税人工商执照登记号 新纳税人识别号 新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时间年 月原纳税人最后一次增值税纳税申报所属期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批准注销税务登记时间 年 月 日尚未抵扣的留抵进项税额经审核,该纳税人在我局注销时,有尚未抵扣的进项留抵税额合计(大写)_ ¥ 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税务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货物和劳务税科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局长意见: (局章) 年 月 日【表单说明】1.原纳税人是指资产重组行为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出的纳税人,新纳税人是指资产重组行为中承接原纳税人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的纳税人。2.本表由原纳税人税务机关填写并盖章确认,一式三份。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新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新纳税人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