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申诉应符合的条件
消费者申诉应符合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受理消费者申诉的案件。消费者申诉应符合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被诉方;(2)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3)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下列申诉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1)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2)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3)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4)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理侵害超过一年的;(5)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6)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