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CC劳工政策
XXXXX有限公司 EICC劳工政策 贯彻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企业劳工方面的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做好企业的领头人,本公司特此声明“劳工政策”:1. 自由选择职业 不使用强迫、抵债或用契约束缚的劳工,或者是非自愿的监狱劳工。所有工作应当是自愿的,并且员工在合理通知的情况下拥有自由离职的权利。不得要求员工上交政府颁发的身份证、护照或工作许可证作为雇用的条件。2. 不用童工 在制造的任何阶段都不得使用童工。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符合所有法律法规的合法工作场所学徒计划则不在此列。然而,所有18岁以下的工人不能执行带有危险性的工作,并且考虑到教育的需要,应限制其进行夜间工作。3. 工时 有关商业实践的研究显示,生产率降低、离职率以及损伤和疾病的增加与工人疲劳有明显的联系。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另外,除非是紧急或异常情况,每天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每周七天应当允许工人至少休息一天。4. 工资与福利 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应符合所有适用的工资法律,包括有关最低工资、加班时间和法定福利的法律。依据当地法律的规定,员工的加班工资应高于正常的每小时工资水平。禁止以扣除工资作为纪律处分的手段。应及时通过工资存根或其他类似文件将工资支付依据发给员工。5. 人道的待遇 不得残暴的和不人道的对待员工,包括任何形式的性骚扰、性虐待、体罚、精神或身体压迫或口头辱骂;也不得威胁进行任何此类行为。6. 不歧视 参与者应承诺员工免受骚扰以及非法歧视。公司不得因人种、肤色、年龄、性别、性倾向、种族、残疾、怀孕、信仰、政治派别、社团成员或婚姻状况等在雇用及实际工作(例如晋升、奖励和受培训等)中歧视员工。另外,不得强迫员工或核准员工接受带有歧视性的医学检查。7. 自由结社 与管理层之间公开直接的沟通是解决工作场所问题和赔偿问题的最有效方法。参与者应尊重员工的权利,包括依据当地法律自由结社、参加或不参加工会、寻求代表、参加工人委员会。员工应能够在不用担心报复、威胁或骚扰的情况下,公开地就工作条件与管理层沟通。 总经理: 生效日期: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