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工程质量管理要求
智能化工程质量管理要求1、验收内容:(1)可视对讲、视频监控、门禁防盗、广播、报警与联动系统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数量;(2)安装定位、固定、接线;(3)电线电(光)缆的敷设、绝缘电阻测试;(4)线槽、桥架的规格、型号、固定、接地;(5)语音、视频的清晰度、流畅性;(6)门禁和道闸的启闭性能;(7)机房通风和防雷措施等。监理工程师须对以上内容进行验收,并对设备及线缆品牌规格、防雷措施重点检查,使用验收终端系统及时拍照、上传,每层共检查不少于10点,每项检查不少于2点,每少一点,扣罚责任人20元。项目经理每层检查不少于一户,工程部经理、工程技术部每周抽查不少于两次。每少一户(次),扣罚责任人100元。2、智能化各子系统施工完成后,必须对各子系统的单体测试、子系统、联动等功能调试并做好调试记录。3、验收后仍存在线管线盒错埋、漏埋、定位不准、电线电(光)缆的敷设和设备防雷接地不规范等质量问题的,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20元、项目经理15元、工程部经理10元。4、验收后仍存在监控画面不清晰、电梯对讲系统声音模糊、门禁和道闸启闭不灵活等质量问题,每处扣罚责任工程师100元、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5、交楼当月,可视对讲系统、门禁系统、电梯对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未能正常投入使用的,给予责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工程技术部责任人降三级工资处分,给予项目总经理或地区公司主管工程领导降一级工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