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房建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条 原始技术资料应在工序完工后三天内整理归档。否则,每项扣罚责任人50元、工程部经理20元。工程实体虽经验收,经抽检仍不合格的,每项扣罚签字人50元、工程部经理20元。工程实体经验收后,仍发现未按图施工并影响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每单给予责任监理工程师降两级工资处罚,扣罚工程部经理10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第二条 交楼后2个月内,工程部应杜绝出现以下质量问题:1、楼板出现穿透性裂缝;2、天面、卫生间、阳台楼板、铝合金门窗边等出现渗漏水;3、给水管道出现爆管;4、外墙出现开裂、脱落、渗漏;5、阳台栏杆生锈;6、天花及墙面抹灰层开裂、空鼓、脱落;7、地面标高不符合设计要求;8、木地板翘起、接缝不满足规范要求;9、飘窗台两端大小头;10、砼梁、柱、墙、砌体轴线偏位及柱、墙、砌体垂直度不满足规范要求。如交楼后2个月内,工程实体质量出现上述问题的,每项扣罚责任监理工程师50元、项目经理20元、工程部经理2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