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样板间管理标准
材料样板间管理标准材料样板间是用于存放和保管安装类和装修类材料样板的专用房间,为规范材料样板间的管理,特制定本标准。1、材料样板间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有条件的项目应将材料样板间设置在干燥通风处;2、材料样板间应由专人管理;3、应保持材料样板间干净整洁,材料样板间门、窗应完好,样板间的门应上锁,钥匙应由项目经理保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4、材料样板间应设置样板陈列架或陈列柜,陈列架或陈列柜应牢固且排列整齐;5、材料样板应分类陈列,同一类材料的样板应陈列在同一处;6、应保持材料样板的标签和签章完好;7、应建立材料样板入库台帐、借用台帐、变更台帐,有条件的项目还建立材料样板图像类电子文档台帐;8、相关单位借用材料样板,应经工程部经理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借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逾期归还材料样板;9、材料样板的保存期限至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止;10、材料样板间及材料样板归口工程部管理,工程技术部定期对工程部材料样板间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