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进度款审批及竣工资料审核管理规定
房地产公司进度款审批及竣工资料审核管理规定一、进度款审批1、审批时限规定工程部在接到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进度款申报表后必须在24小时内经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审批完毕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提交预决算部。2、进度款审批的其他规定严禁出现重复申报工程进度款、超实际工程进度申报、未达到合同付款条件批准付款的(按借款程序通过审批的除外)现象。二、竣工资料审核1、及时性工程部须在收到主体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资料后1个月内完成审核,并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提交预决算部及预决算审计分部。其他专业分包工程及园建配套工程结算资料须在收到后15天内完成审核,并在竣工验收后二个月内一次性提交预决算部。2、竣工资料审核工程部须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出现以下情况:()工程签证内容虚假、重复签证的、竣工图、施工纪录与实际不符的。()对工程现场、签证内容的解释出现前后矛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