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公司规定防火要求
安全生产公司规定防火要求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中的消防安全要求一并结合考虑。2、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具体规定如下:(1)易燃材料堆放和仓库距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少于20米。 (2)易燃废品堆放距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少于20米。(3)施工现场道路夜用要有照明,不准在高压线下设临时建筑和堆放可燃材料。(4)施工现场消防车道必须保证畅通无阻,其宽度不少于3.5米。 (5)工地要不有足够的消防水源或蓄水池。(6)临时工棚、仓库、木工间、食堂等地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机。 (7)临时工棚(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米外,距离高压线的水平距离不少于6米,宿舍距伙房、仓库、汽车库不少于12米,距少量易燃贮藏室不少于30米。(8)临时宿舍、食堂高度不低于2.5米,每幢宿舍住人不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直接出入的门口。接近火炉、烟囱的部位必须用砖砌或采取其他防火措施。3、一切电线均须用瓷瓶绝缘,电线穿过墙壁时必须从瓷管内通过,不许乱拉,动力、照明线要分开,不许混用,严禁使用电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