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土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建筑土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工程名称施工部位或 层 次基础施工内容土方工程交底人交底日期交底内容:一、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1、 基底超挖:开挖基坑(槽)或管沟均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2、 软土地区桩基挖土应防止桩基位移: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间隔一段时间,再对称挖土;有密集桩附近开挖基坑(槽)时,应事先确定防桩基位移的措施。3、 基底未保护: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果基础不以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出0.3m厚土层,待做基础时再挖掉。4、 开挖尺寸不足:基坑(槽)或管沟底部了开挖宽度,除结构宽度处,应根据施工需要啬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所需的宽度,在开挖前均应考虑。被交底人执行情况 质检员: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