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优势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
抚州市优势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团队名称: 团队领军人才: 联系电话: 研究方向:依托单位: (盖章)通讯地址: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抚州市科学技术局二二年制填 表 说 明一、本表用A4纸双面打印,字体采用小四号宋体,于左侧加封面装订成册,并需提供Word电子文档。本表内有关栏目内容填写空间不够的,可在电子版中自行调整,顺次下移填写。二、对本表内容或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可另附页说明。三、附件材料用复印件上报,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依托(牵头)单位情况依托单位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合作单位近三年研发费用投入情况年份研发经费投入(万元)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2017年2018年2019年单位经营情况年 度销售收入(万元)销售利润(万元)纳税总额(万元)资产总额(万元)资产负债率(%)总收入其中主导产品总利润其中主导产品2017年2018年2019年单位主导产品情况主导产品名称2019年度简要描述主导产品中企业自主技术创新情况(包括所占比重、相关指标在行业中排名等)销售额(万元)利润(万元)市场占有率研发平台名称取得的科技成果 件,其中获奖 件拥有的有效专利 件,其中发明专利 件获得的管理体系认证名称和编号二、创新团队简况所属学科研究方向总人数核心成员数人员结构正高副高中级博士后博士生硕士生依托载体A.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B. 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C. 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 D.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E. 博士后工作站 F.其它团队平台建设情况(省级以上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研发中心、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团队硬件基础情况(科研设施、技术装备、实验条件等)团队对外项目合作交流情况(国际合作、产学研合作项目、共建机构、基地等)推荐团队概述(团队形成背景,人员结构、专业情况,科技创新方向和主要内容。重点介绍团队在核心技术创新和重大成果转化中,对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赢利能力,及在行业和产业链中产生的重大影响和领先作用。限2500字)三、团队领军人才简介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籍贯民族毕业学校及专业学历/学位所在具体单位(院、系、所、实验室、中心)从事专业及时间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传真通讯地址及邮编主要学术和社会兼职科研和工作经历获得奖励和荣誉称号主要业绩简述限500字25四、团队成员简介(按核心成员顺序排列,限填10人)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职务(职称)学历/学位研究方向工作单位签字五、团队主要成就1.近五年承担主要科研项目(限10项)承担科研项目 项、总经费 万元;其中:国家项目 项、经费 万元,省部级项目 项、经费 万元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类别经费(万元)起止时间承担人2.近五年获奖情况(限填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奖项目名称奖励名称奖励等级授奖单位时间获奖者名单3.近五年主持参与制定标准情况(限填10项)标准名称标准类型标准号主持或参与颁布年月制定或修订4.近五年获授权专利及应用情况(限填15项)已授权发明专利 项、外观设计专利 项、实用新型专利 项年份专利名称授权国专利号转让情况产生的效益5.主要学术成绩、创新点及科学意义、经济和社会效益着重阐述近五年来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的创新性研究成果、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国内外同行中所处的水平,具备的优势和特色(限2500字)六、创新团队的预期成果、建设目标及保障措施(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团队建设、专利、标准、经济和社会效益等目标(限2000字)七、推荐意见个人承诺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均真实有效。团队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申报单位意 见负责人: (盖章)年 月 日 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意 见负责人: (盖章)年 月 日市科技项目服务中心意 见负责人: (盖章)年 月 日市科技局意 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抚州市优势科技创新团队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赣发2016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驱动“5511”工程实施意见(赣府发201613号),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我市优势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建设,规范创新团队管理,更好地发挥人才和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撑引领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新团队认定的宗旨:以我市优势产业、重点学科和创新平台为基础,以优秀科技创新人才为核心,培育和支持一批科技水平高、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的创新团队,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和资源的有效聚集。 第三条 创新团队认定的范围: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中遴选,依托单位可以是单一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也可以是多家企业之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战略联盟。 第四条 创新团队认定的目标:创新团队包含知识创新团队和技术创新团队,每个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力争到2020年培育50个创新团队。 第五条 创新团队建设管理遵循“自愿申请、择优认定、重点支持、目标考核”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程序进行认定。由抚州市科技局负责创新团队认定管理工作,并实施动态监督及考核。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六条 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应是我市优先发展的领域、重点学科和优势产业,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重点、难点问题。团队科研水平在省内同行中处于优势地位,已取得突出成绩且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第七条 创新团队建设须以具体项目为载体,有明确的科研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基础性研究方案,有可行的项目研发实施和人才培养计划。 第八条 创新团队的领军人才须取得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政治品质优良,学术造诣深厚,有能力在全市范围内整合本学科、本领域的人才、技术和科研资源,形成跨学科、跨部门、跨地域的开放式创新团队,并带领团队不断取得创新突破,推动和引领该学科或领域的发展。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第九条 团队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创新群体,有较强的互补性,团队成员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梯队结构;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其中知识创新团队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二的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的核心成员,技术创新团队应有不少于二分之一的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核心成员,团队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45岁。第十条 创新团队以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为依托,具有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人才和技术装备基础,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前期已投入创新团队用于项目(课题)研发、人才培养、购置研发和检测设备等团队建设经费五十万元以上。合作单位责、权、利明确。 第十一条 依托单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能持续产生创新成果特别是重大科研成果,在本行业中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竞争力,能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第三章 申报和评审第十二条 创新团队每年申报一次。申报受理期限以当年度正式通知为准。 第十三条 创新团队实行依托单位申报制。按申报通知规定的内容认真填写抚州市优势创新型科技团队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并经所在县(区)科技局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推荐。 第十四条 市科技局相关部门负责对创新团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合格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评审结果由高到低确定创新团队初步名单。第十五条 经评审的的创新团队名单,由市科技局在“抚州市科技局”和“科技抚州”微信公众号中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组建,组建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核发证书编号。 第十六条 市科技局与认定的创新团队签订抚州市优势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任务合同书,作为支持、管理、考核的依据。 第十七条 对认定的创新团队,将在市级科技专项经费一次性安排一定的建设经费,知识创新团队依托单位原则上按不低于2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技术创新团队依托单位必须按不低于4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创新团队的日常管理由依托单位和所在县(区)科技局或主管部门负责,依托单位应为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 第十九条 市科技局依据抚州市优势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任务合同书对创新团队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范围包括科研基础与条件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