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施工配合与措施
交叉施工配合与措施交叉作业安全进行的关键是作业人员之间的协调和联系,做好交叉作业人员之间的协调工作,明确双方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与配合要求。1、施工协调管理。前期与甲方、监理方、其他施工方进行良好的沟通,协调好施工作业面及进度。 1.1、与业主单位的协调 11.1、按总进度计划制定的控制节点,组织协调工作会议,检查本节点实施的情况,制定修正调整下一个节点的实施要求。 11.2、由项目经理负责主持每日与各个专业施工队伍的协调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 11.3、项目经理部以月或周为单位,提出工程月或周报,向业主反映,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使有关方面了解工程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1.2、同设计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 1.21、我单位将在业主的协调下加强与设计院联系,进一步了解设计意图及工程要求,根据设计意图,完善我们的施工方案。 1.22、主持施工图审查,协助业主向设计者、供应商提出建议,完善设计内容和设备物资选型。 1.23、对施工中出现的情况,除按设计者、监理的要求及时处理外,还应积极修正可能出现的设计错误,并会同业主、设计者、监理及工班按照总进度与整体效果要求,进行部位验收、中间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1.24、协助业主协调各施工工班在施工中需与设计者协商解决的问题,协助设计者解决诸如多管道并列等原因引起的标高、几何尺寸的平衡协调工作,协助设计者解决不可预测因素引起的地质沉降、裂缝等变化。 1.3、与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协调 1.31、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经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管理,在各专业单位自检和项目工程师专检的基础上,接受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和检查,对监理工程师提出不合格项及时与以整改,整改后请监理工程师及时检验达到要求后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32、贯彻项目管理部已建立的质量控制、检查、管理制度,并根据此对各专业班组予以控制,确保产品达到优良,杜绝现场施工专业班组不服从业主及监理工作的不正常现象发生,使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指令得到全面的执行。 1.33、所有进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器具均主动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提交产品合格证或质保书,按规定使用前需进行材料复试,主动提交复试结果报告,使所有的材料、设备不给工程造成浪费。 1.34、按部位或分项工序检验的质量,严格执行“三检制”的准则,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使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能顺利开展工作。对可能出现的工作意见不一致的情况,遵循“先执行,后予以磋商统一"的原则。在现场质量管理工作中,维护好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性。 1.4、与专业班组和其他班组间的协调 1.41、项目经理部会同公司对选定的专业施工班组予以考察,并采用竞争录用的方法,使所选择的专业班组(含供应商),无论是资质、管理、经验都符合工程要求。 1.42、严格要求专业施工班组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熟悉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同时编制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保质、按期完成。 1.43、各专业班组和其他分包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经理部制定的总平面图布置图按照就位,且按项目经理部制定的现场标准化施工的文明管理规定,作好施工的标准化工作。 1. 44、各专业班组进场前均与本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严格以合同条款来检验落实专业班组的责任、义务。 1.45、项目经理部将以各个指令,组织指挥各专业单位科学合理地进行作业生产,协调施工中所产生的各类矛盾,以合同中明确的责任,完工产品对业主负责,使产品不污、不损。2、组织好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加强人员管理,增强安全意识。保证不出现安全事故。3、对于机械材料的进场时间进行合理的安排,不能出现材料机械乱堆乱停的情况。4、通过化整为零的方式,将现场划分成小的施工区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做好小的围挡,尽可能进行封闭施工。5、建立健全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统一指挥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各专业单位间的施工顺序。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必须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协调小组的统一规划、平衡、指挥、调度。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使各专业施工单位置于统一的施工控制程序中,保证工程按总进度计划进行。6、在施工各阶段,各种周转材料等相关材料及设备,根据施工的先后顺序的合理安排及施工段的划分予以周转使用,以确保周转材料的合理投入,施工过程中能够充分利用。7、雨、污水管道与其他管线交叉冲突时的处理措施 雨、污水管道与其他管线交叉冲突时,处理的基本原则:首先应遵循设计,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进行施工;管道交叉处理要尽量满足其最小净距;有压管道让无压管;支管避让干线管;小口径管避让大口径管;可弯曲管道让不可弯曲管道;临时管道让永久管道;尽可能减少开挖工作面和填挖土方量,降低造价,保证工期;提早联系有关管道(线)主管部门,取得同意和协助。以下是雨、污水管道施工常见的几种交叉情况及其处理参考办法: 7.1、新建雨、污水管与其他管道(线)交叉,高程未发生冲突。 7.1.1、新建雨、污水管在下,其他管线在上。此种情况,通常采用槽底砌砖墩的方法对上面管线进行保护。在开挖露出上面管线后,设置跨越管槽的吊架,将管线吊挂牢固后再继续开挖并施工下面的雨、污水管。在下管时要特别注意安全,防止管节碰撞及压断管线。验槽合格后,在槽底原状土上浇筑lOcm厚Cl0混凝土基础,基础每边尺寸较砖墩大125mm,砖的强度MU7.5,水泥砂浆标号M7.5,砖墩不能少于两个,且在圆管两侧对称砌筑,砖墩宽度应大于圆管外径(或管束总宽)30cm以上。当砖墩高度在2m以内时,采用一砖墙(240mm);高度>3m时,采用一砖半墙(365mm)。砖墩达足够强度后,回填沟槽,拆除吊架,建议采用石屑按30cm分层冲水振实回填。当上面管线较多、管径较大(如大管径的供水管、排水管),且采用开槽施工填挖土方过大,并对已建管道保护有困难时,宜采用顶管法施工排水圆管。7.1.2、新建雨、污水管在上,其他管线在下时(这种情况较为少见,但实际施工中仍有碰到)。若上下管道间距满足规范的最小净距要求,且交叉处的槽底地基承载力达到设计要求,可直接进行上面排水管基和管道的施工,否则应选择以下方法之一以加固上面管道的基础,保护下面管道(线)不受破坏。一是换填法,将上下管道(线)之间原状土全部挖除,换填中砂振实后再施工上面管道基础;二是在上层排水管道的管基下面增设钢筋混凝土保护垫层。7.2、新建雨、污水管管与其他管道(线)交叉,高程发生冲突。处理措施如下:7.2.1、检查井法:即将排水圆管在有其他管线穿越的位置断开,以检查井相连,井内砌导流槽或沉泥槽以保证其水力条件,同时防止淤积,便于管道清疏养护,其他管线则加套管保护后按原高程从井内穿过。检查井应视管线的宽度、收口高度的不同砌成圆形或矩形。 7.2.2、双孔或多孔替代法:采用两孔或多孔较小管径的圆管替代原设计圆管,可维持原设计高程不变,通过降低管顶标高,保证管线从上面通过。当使用多孔管替代时,孔数不宜大于四孔,管径不应<300mm。8、景观灯具与地面石材或园林铺装配合需先做管线盒或预留孔等,然后铺装石材,下一步是在地面石材灯具安装部位使用台钻开孔,最后进行灯具安装。9、管网施工与道路施工交叉时,必须根据设计及规范要求埋设过路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