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串讲---涉税服务业务
2016 年税务师考试辅导 涉税服务实务 第 1 页第三章 新增章节;2015 年考了 1 道单选题。016 年本章题型以选择题为主,分值 23 分。“第三章 涉税服务实务”思维导图第一节涉税鉴证一、涉税鉴证的概念和特点概念:对被鉴证人的涉税事项作出评价和证明的活动。特点: 出的评价或证明的结论,一般为委托人以外的部门或人员使用;、涉税鉴证业务的种类纳税申报类鉴证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鉴证涉税审批类鉴证 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的鉴证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鉴证其他涉税鉴证 三、涉税鉴证遵循的原则(一)合法原则(二)目的原则(三)独立原则(四)胜任原则(五)责任原则2016 年税务师考试辅导 涉税服务实务 第 2 页四、涉税鉴证基本业务流程业务承接业务计划业务实施出具涉税鉴证报告 (三)涉税鉴证业务实施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应当至少保存 10 年,另有规定除外。(四)头、正文、务师应当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出具含有鉴证结论的书面报告 保留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提出鉴证意见的涉税鉴证业务报告在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中,税务师应当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出具含有鉴证意见的书面报告 )整理分析鉴证相关证据和信息资料;(2)编制涉税鉴证业务报告;(3)复核涉税鉴证业务报告;(4)签发、编制文号,形成正式的涉税鉴证业务报告;(5)交由委托人审核签收。第二节非涉税鉴证服务一、非涉税鉴证服务的概念和特点(一)概念不具有证明性的活动(二)特点 务结果一般限于委托人使用;务方式灵活;、非涉税鉴证服务的种类税务咨询类服务申报准备类服务涉税代理类服务其他涉税服务三、非涉税鉴证服务遵循的原则(一)合法原则(二)合理原则不得为纳税人筹划虚假交易或其他不当行为(三)胜任原则(四)责任原则四、非涉税鉴证服务基本业务流程业务承接业务计划业务实施出具涉税服务报告(一)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承接2016 年税务师考试辅导 涉税服务实务 第 3 规、政策及执业准则规定的执业义务,故意、过失出具虚假业务报告或实施违约侵权行为,造成委托方产生实际损失的,委托方除按规定承担本身的税收法律责任外,税务师事务所应就其合同责任部分按照约定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二)非涉税鉴证服务业务计划委托人对服务项目有特殊要求,与税务师事务所事先约定承办税务师的,一般由该税务师作为项目负责人。(三)当至少保存 10 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务师事务所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工作底稿,但下列情况除外:(1)税务机关因税务检查需要进行查阅的;(2)税务师行业主管部门因检查执业质量需要进行查阅的;(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需要进行查阅的。(四)头、正文、报告日期。)整理报告相关信息资料;(2)草拟涉税服务业务报告;(3)复核涉税服务业务报告;在正式出具涉税服务业务报告前,税务师事务所可以在不影响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就拟出具报告的有关内容进行沟通。(4)签发、编制文号,形成正式的涉税服务业务报告;(5)交由委托人审核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