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资金监管三方协议书
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资金监管三方协议书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协议编号: 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资金监管三方协议书甲方:天津市滨海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 乙方(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 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支行 甲方、乙方、丙方为保证 项目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的合规使用,经协商达成以下监管协议。总则 根据天津市政府津政发(2006)94号和天津市建委建筑(2009)258号文件精神,要求从2009年4月1日起,在本市建设项目中,建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建设单位从工程总价款中单独列支农民工劳务费,分阶段划入预储账户。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建委负责农民工专用预储账户的监管。第一条 本协议所称的“专项资金”是指根据天津市政府津政发(2006)94号和天津市建委建筑(2009)258号文件中,在本市建设项目中实行建设单位单独列支农民工工资制度的要求,建立的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内的资金,其中建筑工程为工程总价款的15%,市政基础设施为工程总价款的8%。第二条 甲方、乙方一致同意指定丙方为本次上述专项资金的监管银行,乙方在丙方所属的 天津北塘 支行开立本协议项下专项资金监管的唯一专用账户,账户号 ,户名为 (以下简称专项账户)。专项资金的收付结算等业务必须且仅可通过该专项账户实现。甲乙两方一致授权丙方对上述专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第三条 甲方的权责1、 若丙方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监管责任和对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甲方在提供相应书面证据材料并经丙方书面确认后有权停止丙方监管资格。2、 甲方应对乙方可能发生的违约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如丙方向甲方提出协助调查并提供乙方资料的要求,甲方应积极协作。3、 甲方应在乙方申请使用预储账户资金之后,按规定向丙方提供“专用账户资金拨付通知书”(附件1)。此通知书作为乙方向丙方申请提取专项资金的唯一有效指令。 4、 甲方对自身提供的任何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如因其提供的资料不符合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原则而造成专项资金被任一方侵占或挪用,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四条 乙方的权责1、 乙方应在丙方开立上述专项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专项账户一经设立,非经甲丙双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专项账户、撤销账户、为专项帐户开通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业务。2、 建设单位应及时按照天津市建委建筑2009258号文件要求,分期将款项缴存到专用账户中,乙方向甲方提出提款申请时,需书面承诺该账户资金只限于支付农民工工资。3、 乙方保证对该专项资金监管预储账户中的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自觉接受和配合甲、丙两方的监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专用资金挪作他用。4、 乙方应为甲、丙方监管提供相应的便利,对专项资金按本协议规定进行使用。5、 乙方办理该账户资金划拨时,除出具符合支付结算办法的支付凭证外,必须同时提供专用账户资金拨付通知书。6、 乙方对自身提供的任何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如因其提供的资料不符合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原则而造成专项资金被任一方侵占或挪用,甲、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五条 丙方的权责1、 丙方须设定专人对本协议约定的专项资金监管账户进行监管,确保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的安全使用。2、 丙方承诺对甲、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指定专人为甲、乙方服务,在国家政策及丙方行业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为甲、乙方提供便利服务。3、 丙方对甲方、乙方提出的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资金不得无故拖延或拒付。但在收到甲方书面拒付指令后,应停止受理乙方的支付申请。4、 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具体要求,对本协议约定的专项资金监管预储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监管。5、 丙方因违反本协议的监管约定,造成专项资金违约提取,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丙方承担。但丙方根据甲方、乙方所提供的资料,核实资料真实性后已经支付的资金被乙方擅自改变用途造成上述专项资金被侵占、挪用的,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六条 保密义务各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应严格保守秘密,不得将其所知悉的秘密和相关的资料对外泄漏。但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部门有另行规定的除外。第七条 资金监管期限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向丙方提交协议终止通知书(见附件2),且丙方同意的,或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其他情形,本协议终止。本协议终止后,丙方的监管义务自动解除。第八条 违约责任1、 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监管责任仅限于按照甲方、乙方所提供的资料拨付该账户资金,对其真实性不负任何责任,因该原因造成的专项资金被侵占、挪用或其他不符合协议书约定的用途事件的发生,由相应责任方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2、 在执行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中的约定,需承担因此造成相应经济损失。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三方必须严格按协议条款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不可抗力或有权机关依法对该账户查封、冻结、扣划及调查取证的情况除外。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其他事宜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协商或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2、本协议一式三份, 协议各方各执一份。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附件1 专用账户资金拨付通知书 (编号: 号 )中国农业银行 天津塘沽 分(支)行: 依据编号为 的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资金监管三方协议书的约定,经 公司申请,我单位审核,同意贵行协助该企业将专用账户资金转出至该公司同名账户:专用账户户名: 专用账户账号: 收款人账户户名: 收款人账户账号: 转出资金金额:(小写)CNY (大写) 转出利息金额:(小写)CNY (大写) 甲方(签章): (公章、法人章)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2: 协议终止通知书 (编号: 号) 中国农业银行 天津塘沽支行 分(支)行:依据编号为 号的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资金监管三方协议书的约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特此通知 甲方: (公章、法人章) 乙方: (公章、法人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