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换一换
首页 金锄头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39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 资源ID:22801862       资源大小:415.50KB        全文页数:24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5金贝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支付宝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贝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1、金锄头文库是“C2C”交易模式,即卖家上传的文档直接由买家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全部归上传人(卖家)所有,作为网络服务商,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及时联系右侧客服;
2、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jinchutou.com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部份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jinchutou.com水印标识,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3、所有的PPT和DOC文档都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4、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金锄头文库作为内容存储提供商,无法对各卖家所售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5、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
6、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点击右侧栏的客服。
下载须知 | 常见问题汇总

39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 总则第 1.0.1 条 为确保中小学、中等师范、幼儿师范的学校建筑设计质量,创造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特制定本规范。第 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工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筑设计。第 1.0.3 条 学校建筑设计应满足教学功能要求,有利于学生安全及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学校用地。第 1.0.4 条 学校建筑设计应根据各地区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各民族人民生活习惯及传统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第 1.0.5 条 学校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第二章 选址和总平面布局第一节 校址选择第 2.1.1 条 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校址应选择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的场地和提供设置给水排水及供电设施的条件。二、学校宜设在无污染的地段。学校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三、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 300m;与机动车流量超过每小时 270 辆的道路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 80m,当小于 80m 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四、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太平间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五、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六、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500m。走读小学生不应跨过城镇干道、公路及铁路。有学生宿舍的学校,不受此限制。第二节 学校用地第 2.2.1 条 学校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运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各部分用地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之间有绿化带隔离者,应划至绿化带边缘;无绿化带隔离者,应以道路中心 线为界。二、学校建筑用地应包括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屋后的零星绿地、小片课间活动场地。三、学校运动场地应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体育活动的整片运动场地。四、学校绿化用地应包括成片绿地和室外自然科学园地。第 2.2.2 条 学校建筑用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学校的建筑容积率可根据其性质、建筑用地和建筑面积的多少确定。小学不宜大于 0.8;中学不宜大于 0.9;中师、幼师不宜大于 0.7。二、中师、幼师应有供全体学生住宿的宿舍用地。有住宿生的中学宜有部分学生住宿用地。三、学校的自行车棚用地应根据城镇交通情况决定。四、在采暖地区,当学校建在无城镇集中供热的地段时,应留有锅炉房、燃料、灰渣的堆放用地。第 2.2.3 条 学校运动场地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运动场地应能容纳全校学生同时作课间操之用。小学每学生不宜小于 2.3m2,中学每学生不宜小于 3.3m2。二、学校田径运动场应符合表 2.2.3 的规定:三、每六个班应有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四、运动场地的长轴宜南北向布置,场地应为弹性地面。五、有条件的学校宜设游泳池。 第 2.2.4 条 学校绿化用地:中师、幼师不应小于每学生 2m2;中学不应小于每学生1m2;小学不应小于每学生 0.5m2。总平面布局第 2.3.1 条 学校应有总平面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建筑设计。第 2.3.2 条 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行政管理用房、服务用房、运动场地、自然科学园地及生活区应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联系方便、互不干扰。第 2.3.3 条 风雨操场应离开教学区、靠近室外运动场地布置。第 2.3.4 条 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应设在不干扰其它教学用房的位置。第 2.3.5 条 学校的校门不宜开向城镇干道或机动车流量每小时超过 300 辆的道路。校门处应留出一定缓冲距离。第 2.3.6 条 建筑物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教学用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二、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 2h。三、两排教室的长边相对时,其间距不应小于 25m。教室的长边与运动场地的间距不应小于 25m。第 2.3.7 条 植物园地的肥料堆积发酵场及小动物饲养场不得污染水源和临近建筑物。第三章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第一节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的组成与平面布置第 3.1.1 条 中小学、中师、幼师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组成,应根据学校的类型规模、教学活动要求和条件宜分别设置下列一部分或全部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普通教室、实验室、自然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史地教室、语言教室、微型电子计算机教室、音乐教室、琴房、舞蹈教室、合班教室、体育器材室、教师办公室、图书阅览室、科技活动室等。风雨操场应根据条件和情况设置。第 3.1.2 条 教学用房的平面,宜布置成外廊或单内廊的形式。第 3.1.3 条 教学用房的平面组合应使功能分区明确、联系方便和有利于疏散。第二节 普通教室第 3.2.1 条 教室内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课桌椅的排距:小学不宜小于 850mm,中学不宜小于 900mm;纵向走道宽度均不应小于 550mm。课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均不应小于120mm。二、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 30°。三、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 2000mm;教室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宜大于 8000mm,中学不宜大于 8500mm。教室后部应设置不小于600mm 的横向走道。第 3.2.2 条 普通教室应设置黑板、讲台、清洁柜、窗帘杆、银幕挂钩、广播喇叭箱,“学习园地”栏、挂衣钩、雨具存放处。教室的前后墙应各设置一组电源插座。第 3.2.3 条 黑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黑板尺寸:高度不应小于 1000mm,宽度:小学不宜小于 3600mm,中学不宜小于4000mm。二、黑板下沿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小学宜为 800-900mm;中学宜为 1000-1100mm。三、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和无光泽的材料。第 3.2.4 条 讲台两端与黑板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200mm,宽度不应小于 650mm,高度宜为 200mm 三节 实验室(I) 一般规定第 3.3.1 条 物理、化学实验室可分边讲边试实验室、分组实验室及演示室三种类型。生物实验室可分显微镜实验室、演示室及生物解剖实验室三种类型。根据教学需要及学校的不同条件,这些类型的实验室可全设或兼用。第 3.3.2 条 实验桌尺寸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双人单侧化学、物理、生物实验桌,每个学生所占的长度不宜小于 600mm;实验桌宽度不宜小于 600mm。二、四人双侧物理实验桌,每个学生所占的长度不宜小于 750mm;实验桌宽度不宜小于 900mm。三、岛式化学、生物实验桌每个学生所占的长度不宜小于 600mm;实验桌宽度不宜小于 1250mm。四、教师演示桌长不宜小于 2400mm,宽不宜小于 600mm。第 3.3.3 条 实验室的室内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第一排实验桌的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2500mm,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 30°。最后一排实验桌的后沿距后墙不应小于 1200mm;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1000mm。二、两实验桌间的净距离:双人单侧操作时,不应小于 600mm;四人双侧操作时,不应小于 1300mm;超过四人双侧操作时,不应小于 1500mm。三、中间纵向走道的净距离:双人单侧操作时,不应小于 600mm。四人双侧操作时,不应小于 900mm。四、实验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均不应小于550mm。第 3.3.4 条 实验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应根据功能的要求设置给水排水系统、通风管道和各种电源插座。二、实验室内应设置黑板、讲台、窗帘杆、银幕挂钩、挂镜线和“学习园地”栏。三、化学实验室、化学准备室及生物解剖实验室的地面应设地漏。第 3.3.5 条 演示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演示室宜容纳一个班的学生,最多不应超过两个班。二、演示室应采用阶梯式楼地面,设计视点应定在教师演示台面中心。每排座位的视线升高值宜为 120mm。三、演示室宜采用固定桌椅,当座椅后背带有书写板时,其排距不应小于 850mm。每个座位宽度宜为 500mm。(II)化学实验室第 3.3.6 条 化学实验室宜设仪器室、准备室、实验员室、药品贮藏室等附属用房。第 3.3.7 条 化学实验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实验室宜设在一层;其窗不宜为西向或西南向布置。二、实验室内的排风扇应设在外墙靠地面处。风扇的中心距地面不宜小于 300mm。风扇洞口靠室外的一面应设挡风措施;室内一面应设防护罩。三、实验室应设置带机械排风的通风柜,当有两个以上化学实验室时,至少应有一间实验室设置通风柜。通风柜内宜设给水排水装置,但电源插座、照明及煤气开关均不得设在通风柜内。四、实验室内应设置一个事故急救冲洗水嘴。五、实验室可设置煤气管道,并应有一定的安全措施。(III)物理实验室第 3.3.8 条 物理实验室宜设仪器室、准备室、实验员室等附属用房。第 3.3.9 条 物理实验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做光学实验用的实验室宜设遮光通风窗及暗室。内墙面宜采用深色。二、做光学实验用的实验桌上宜设置局部照明。(IV)生物实验室 第 3.3.10 条 生物实验室宜设准备室、标本室、仪器室、模型室、实验员室等附属用房。第 3.3.11 条 生物实验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实验室的窗宜为南向或东南向布置。二、实验室的向阳面宜设置室外阳台和宽度不小于 350mm 的室内窗台。三、实验室的显微镜实验桌宜设置局部照明。(V)附属用房第 3.3.12 条 实验室附属用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实验室分开设置的附属用房的位置应靠近所属实验室。二、化学实验室附属用房除药品贮藏室可与准备室合并设置外,其它房间均宜分开设置。三、化学实验室的危险化学药品贮藏室,除应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外,尚应采取防潮、通风等措施。四、物理实验室附属用房宜分开设置。五、物理实验室的实验员室宜设置钳工台。六、生物实验室附属用房,除实验员室可与仪器室或模型室合并外,其它房间均宜分开设置。七、生物标本室宜为北向布置,并应采取防潮、降湿、隔热、防鼠等措施。第四节 自然、史地、美术、书法教室(I)自然教室第 3.4.1 条 小学自然教室宜设附属用房教具仪器室(兼放映室)。第 3.4.2 条 自然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2500mm,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9500mm。二、教室中间纵向走道宽度和课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不应小于 550mm。三、教室及教具仪器室应根据功能要求设置水池及弱电源插座。四、教室的向阳面宜设置宽度不小于 350mm 的室内窗台。五、教室宜设银幕挂钩、透射银幕、仪器标本柜、窗帘盒及挂镜线。六、教具仪器室应设门与教室相通。(II)史地教室第 3.4.3 条 史地教室宜设陈列室、贮藏室等附属用房,也可在教室内设置供存放仪器、挂图、展品、岩石标本等的位置。第 3.4.4 条 史地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地理教室和历史教室宜合并设置为史地教室。二、史地教室讲桌应设电源插座。教室内宜设窗帘盒、银幕挂钩、挂镜线。三、设置简易天象仪的地理教室,其课桌宜安装局部照明。(III)美术教室第 3.4.5 条 中小学美术教室宜设教具贮存室。中师、幼师美术教室宜由教室及教具贮存室、工作室、陈列室等附属用房组成。第 3.4.6 条 美术教室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美术教室宜设北向采光,或设顶部采光。二、对有人体写生的美术教室,应考虑遮挡外界视线的措施。三、教具贮存室宜与美术教室相通。四、教室四角应各设一组电源插座,室内

注意事项

本文(39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为本站会员(q****r)主动上传,金锄头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阅读金锄头文库的“版权提示”【网址:https://www.jinchutou.com/h-59.html】,按提示上传提交保证函及证明材料,经审查核实后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