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标准通用竞业协议
深圳达人尚品贸易有限公司竞业禁止协议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深圳xxxx地址:深圳市罗湖区xxxxx乙方(员工)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住址: 现居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已同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且为甲方员工,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合法权益,确保乙方在职期间和离职后不与甲方竞业,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对甲方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及甲方因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而对乙方的补偿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任职期间不得从事以下行为:1、自己开业经营与甲方生产或经营产品同类的产品;2、自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3、为他人经营与甲方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同类的产品;4、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二、乙方离职后的竞业禁止义务1、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乙方应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所有文件、记录、信息、资料、数据、笔记、报告、计划、目录、说明、图样、蓝图及纲要(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之任何形式之复制品),并办妥有关手续,所有记录均为甲方绝对的财产,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商业秘密信息,也不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更不得利用前述信息谋取利益。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甲方从事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及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内工作。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4、在与甲方离职后2年内,不能直接地或间接地通过任何手段为自己、他人或任何实体的利益或与他人或实体联合,以拉拢、引诱、招用或鼓动之手段使甲方其他成员离职或挖走甲方其他成员。三、补偿1、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离职当日签署书面履行竟业禁止协议确认书;2、在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约定数额的竟业禁止补偿金。补偿金的标准为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十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补偿金按每月支付,在此期间如果甲方停止给付补偿金,乙方不再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四、监督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乙方应当以下列方式配合甲方的监督与检查:1、每次变更工作单位都应当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供工作单位名称、职务证明、单位电话等,以便甲方核实;2、每季提供一份由其人事档案存档机关出具的证明其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3、每季提供一份证明其任职单位为其交纳社保的证明文件。五、违约责任乙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竟业禁止义务,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期限补偿金总额的510倍,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核定权归甲方。六、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七、协议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或授权人): (签字并案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