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措施
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措施1、文明施工措施:1)认真贯彻执行制订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组织工班和施工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2)严禁野蛮施工,一切听从安全文明施工专职人员的检查。3)各专业班组每天要清扫现场,各种交叉作业要相互配合,文明施工。4)搞好施工现场生活和环境生产,冬季施工做好民工宿舍防寒措施。尽可能提供工人宿舍升温保暖设置,保障工人正常休息,正常作业。5)严禁在工地内聚众斗殴,如因斗殴打架造成人身伤害,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承包班组负责。6)工地现场材料定点堆放,并挂标志。7)工地应落实各项除“四害”措施,严格控制“四害”发生。8)现场污水排放按规定排放,防止乱排污水。9)工程竣工后的一个月内,必须拆除工地围栏、安全防护设备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做好工地及四周环境的整理和清洁工作。2、成品保护措施:施工前要加强对全体职工的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提高全体职工成品保护意识的自觉性,并制定确定可行的成品保护制度。1)施工交叉作业前应认真组织施工交底,尽量不因交叉作业而造成成品损坏,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2)施工中要加强对交通道路的管制,对可能造成成品损坏的交通道路进行封闭,并张贴告示。3)施工中要加强交接班制度,上一道工序要向下一道工序办理进现场和成品移交手续,下一道工序施工必须加强上一道工序的成品保护,工序间必须做好互保工作。4)各班组在交叉作业时,班组长必须向工人交待清楚,不是本工班的成品同样需要保护,要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5)各级管理员要高度重视成品保护,将成品保护意识深化入扎根每个作业工人的头脑中,实行奖罚制度,对举报破坏成品有功人员,给予被破坏成品造价的一倍奖励;对造成成品破坏者,给予损坏造价的两倍处罚。6)对成品应采用护栏和围护(膜)等材料进行保护,成品在未验收前,不得任意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