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健康证明(总1页)
身心健康证明邵路桓同志,女,身份证号码:513922199111155859。2015年 08 月参加工作。目前身心健康,能胜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特此证明。单位:乐至县金顺镇初级中学(公章)2016年 10 月 11 日证明 邵路桓 同志,金顺镇初级中学在编在岗教师,从教以来,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言传身教,具有高尚的师德。该教师任教期间,能勤研善教,开拓创新,积极学习,所教学生成绩优秀,能够完全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特此证明. 单位:乐至县金顺镇初级中学(公章)2016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