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单项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2.6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除材料进场、成品、半成品、辅助配件进行入库保护外,对于已安装或堆放在各楼层的材料半成品、以及已安装好的成品,也要求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特制定以下要求:2.6.1场内进行二次搬运时,不允许发生碰撞变形,起止轻起轻放,人工搬运时支垫平稳,防止滑动倾倒;垂直运输时,起吊慢运行,降到平台时,注意不碰撞建筑物。2.6.2材料现场堆放,除堆放整齐外,还需拉上围栏、标注醒目标志,防止碰撞或污染,楼层内存放要设隔离防护栏,并有醒目标牌,尽量放在不需进行二次搬运的地方。2.6.3已安装好的幕墙,还应设置防护标牌,并通告现场其他施工人员,注意成品的保护,同时在表面粘贴胶带加以保护。2.6.4待安装的幕墙主件及辅件,随时保持清洁,有粘附物要随时清除干净。未交工前,若内部装修人员进场施工时,需提供保护交底书,提出保护措施及注意事项。2.6.5对于成品保护工作,除安装人员在安装时注意保护外,应设立专人进行看护,工序的交接都要有工序交接手续,如:安装就位后,焊接工序与防锈油漆工序的交接要有交接手续等。看护人员分层流动检查,发现问题,记录并随时上报质量部门及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