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模板-经信委智慧城市研究课题合同
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2件 研究课题项目合同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法定代表人: (盖章)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七年 甲方(委托单位):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乙方 (承担单位):咨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就合作进行建设模式研究课题(以下简称“本课题”)研究事宜,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甲方按照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课题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付款。第二条 乙方按照甲方审定的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研究课题申请表(见附件)和本合同的要求成立课题组,向甲方提供详细的研究大纲和研究计划,认真组织课题研究,并按时、按质向甲方提交研究成果。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它单位和个人转包课题。第三条 本课题主要研究目标和内容包括:1. 研究目标依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市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创建方案、市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工作方案、智慧规划纲要(2011-2020年)、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市新型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方案等系列文件精神,结合国家部委、全国各地智慧城市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国内智慧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典型案例以及市当前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特点及实际进展现状,提出能够推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快速迭代前行,服务实战服务一线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模式。2. 研究内容为实现上述研究目标,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模式研究相关内容如下:(1)智慧城市建设和投资模式相关国家政策法规研究。搜集、整理以及分析国家针对智慧城市建设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包括政府自建自营、政府购买服务和PPP模式等相关政策法规研究。(2)智慧城市建设模式典型案例分析。搜集、整理国内智慧城市建设模式(如:上海、广州、银川等),同时对各区智慧城区建设模式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可借鉴的经验和建设模式。(3)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模式提出。结合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及建设实际特点,从政策、体制机制、融资模式等方面综合考虑,提出适合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可行模式。)其他严重不符合课题管理要求的。科工贸信委研究课题验收表等, 第四条 本课题全部经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整)。合同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下列帐户拨付60%的课题研究经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整)。开户银行: 开户名: 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 第五条 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本课题研究,并向甲方提交研究成果,包括:课题研究成果摘要 壹 份(含电子文本);课题研究报告全文 壹 份(含电子文本)。第六条 甲方在乙方完成本课题后,组织专家对课题报告进行评审验收。通过验收的,甲方应在通过验收当日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拨付剩余40%的课题经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未通过评估验收的,甲方责成乙方限期修改;修改后仍不合格的,经费余款不予支付,甲方同时应追回已拨付乙方的课题经费。(注: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组织专家评审验收的课题必须在合同中使用本条款,未明确要求组织专家评审验收的课题由业务处室自行决定是否在合同中采用本条款)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撤销课题: (一)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课题;(三)未完成课题规定的研究任务;(四)超期不能按时结题;(五)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研究;(六)其他严重不符合课题管理要求的情况。第八条 本课题研究成果权益归属甲方。乙方对课题数据、研究成果和其它课题相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未经批准对外公布的数据、成果或其它资料。如需发表,须征得甲方同意。第九条 乙方因自身原因中止研究或被甲方撤销课题,甲方停止拨款,已拨经费由乙方负责退回,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必须立即将相关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协商善后处置事宜。第十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完毕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陆 份,甲方存 叁 份,乙方存 叁 份。甲 方: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盖公章) 负责人(签字): (合同签署的权限参照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合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处室负责人(签字): 处室负责人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乙 方: 咨询有限公司(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作为附件)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