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分割原则
财产继承分割原则一、财产继承分割是怎样的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 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 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 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 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 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 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 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 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 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