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标准法规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资质修订标准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 水运 工程施工企业资质修订标 准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 水运 工程施工企业资质修订标 准 附件: 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资质修订标准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资质修订标准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2009 年 4 月2009 年 4 月 目录目录 1.水 运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资 质 修 订 标 准 体 系 表 -2 2.水 运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企 业 资 质 等 级 标 准 -3 3.港 口 和 海 岸 工 程 施 工 专 业 承 包 企 业 资 质 等 级 标 准 -10 4.港 口 装 卸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企 业 资 质 等 级 标 准 -15 5.航 道 工 程 施 工 专 业 承 包 企 业 资 质 等 级 标 准 -18 6.通 航 建 筑 施 工 施 工 专 业 承 包 企 业 资 质 等 级 标 准 -23 7.通 航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企 业 资 质 等 级 标 准 -27 8.水 上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企 业 资 质 等 级 标 准 -30 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资质修订标准体系表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资质修订标准体系表 序号资质名称备注 壹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1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保留 2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保留 3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保留 二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l港口和海岸工程专业资质保留 2航道工程专业资质保留 3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资质保留 4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资质保留 5通航建筑施工专业资质保留 6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资质保留 水运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修订标准水运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修订标准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港口和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壹级、二级。 壹、特级资质标准:壹、特级资质标准: (壹)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 5 亿元之上。 2、企业净资产 6 亿元之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于 5000 万元之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于 5 亿元之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 15 年之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5 年之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 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 完成过俩项及之上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 或工程合同额 2 亿元之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壹级建造师 50 人之上,其中:港口和航道工程 专业 25 人之上。 (三)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之上的企业技术 中心。 2、 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年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 0.5%之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或部级壹级水运工法 3 项之上;近五年 具有和工程建设关联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 3 项之上,累 计有效专利 8 项之上。 4、企业近五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 家或行业标准。 5、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 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且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 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关联软件,实现 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四)企业自有主要机械设备 企业应具有以下 5 种施工船舶中 3 种及之上, 且总数不少于 5 艘 : (1)架高 80 米及之上打桩船; (2)500 吨及之上起重船; (3)举力 4000 吨级及之上半潜驳; (4)9000 立方米及之上舱容耙吸式挖泥船; (5)总装机功率 10000kw 及之上的绞吸式挖泥船。 (五)企业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11 项中的 6 项及之上工程施工, 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 10 万吨级或内河 3000 吨级及之上码头; (2)10 万吨级及之上船坞; (3)水深5 米的防波堤 600 米及之上; (4)沿海 10 万吨级或内河 3000 吨级及之上航道工程; (5)3000 吨级及之上船闸或 300 吨级及之上升船机; (6)500 万立方米及之上疏浚工程; (7)1000 万立方米及之上吹填造地工程; (8)沿海 20 万或内河 10 万及之上港区堆场工程; (9)1000 米及之上围堤护岸工程; (10)5 万立方米及之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11)单项合同额沿海 5 亿元及之上或内河 1 亿元及之上的港口 和航道工程。 二、壹级资质标准二、壹级资质标准 (壹)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 1 亿元之上。 2、企业净资产 1.2 亿元之上。 3、企业近三年实缴建筑业营业税平均于 1000 万元之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于 1 亿元之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 10 年之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高级职称。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之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 有工程序列本专业高级职称及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 格;主持完成过俩项及之上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 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 2 亿元之上的工程总 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壹级建造师 30 人之上。其中:港口和航道工程 专业 15 人之上。 5、企业具有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 70 人之上,其中高级工程技术 人员 20 人之上。 6、企业具有中高级经济管理人员 15 人之上。 (三)科技进步水平 1、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年支出平均达到 50 万元。 2、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 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且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 3、企业具备下列条件之壹: (1)近十年主编过 1 项或参编过 2 项及之上水运工程建设国家或 行业标准的编制; (2)企业具有水运建设行业工法 2 项及之上; (3)近十年具有和水运工程建设关联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 专利; (4)近五年获得过水运工程省部级及之上工程质量奖; (5)近五年获得过水运建设行业及之上科技进步奖。 (四)企业自有主要机械设备 企业应具有以下 5 种施工船舶 3 种及之上,且数量不少于 4 艘。 (1)架高 60 米及之上打桩船; (2)200 吨及之上起重船; (3)3000 吨级及之上半潜驳; (4)2000 立方米及之上舱容耙吸式挖泥船; (5)总装机功率 5000kw 及之上的绞吸式挖泥船。 (五)代表工程业绩 企业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11 项中的 6 项及之上工程施工, 工程质量 合格。 (1)沿海 5 万吨或内河 3000 吨级及之上码头; (2)5 万吨级及之上船坞; (3)水深5 米的防波堤 600 米及之上; (4)沿海 5 万吨或内河 1000 吨级及之上航道工程; (5)1000 吨级及之上船闸或 300 吨级及之上升船机; (6)500 万立方米及之上疏浚工程; (7)400 万立方米及之上吹填造地工程; (8)沿海 15 万或内河 10 万及之上港区堆场工程; (9)1000 米及之上围堤护岸工程; (10)5 万立方米及之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11)单项合同额沿海 2 亿元及之上或内河 5000 万元及之上的 港口和航道工程。 三、二级资质标准三、二级资质标准 (壹)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 3000 万元之上。 2、企业净资产 3600 万元之上。 3、企业近三年实缴建筑业营业税平均于 300 万元之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有 10 年之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中级职称。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之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 有工程序列本专业高级职称;主持完成过俩项及之上施工总承包二级 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乙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 合同额 1 亿元之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 4、 企业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 10 人之上, 其中港口和航道工程专业 5 人之上。 5、企业具有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 50 人之上,其中高级工程技术人 员 10 人之上。 6、企业具有中高级经济管理人员 10 人之上。 (三)企业自有主要机械设备 企业应具有以下 4 种施工船舶中的 2 种及之上,且总数不少于 3 艘。 (1)架高 40 米及之上打桩船; (2)80 吨及之上起重船; (3)1000 立方米及之上舱容耙吸式挖泥船; (4)总装机功率 2000kw 及之上的绞吸式挖泥船。 (四)代表工程业绩 企业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11 项中的 6 项及之上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 格。 (1)沿海 1 万吨或内河 1000 吨级及之上码头; (2)1 万吨级及之上船坞; (3)水深3 米的防波堤 300 米及之上; (4)沿海 2 万吨或内河 300 吨级及之上航道工程; (5)300 吨级及之上船闸或 50 吨级及之上升船机工程; (6)200 万立方米及之上疏浚工程; (7)150 万立方米及之上吹填造地工程; (8)沿海 10 万或内河 5 万及之上港区堆场工程; (9)500 米及之上围堤护岸工程; (10)3 万立方米及之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11)单项合同额沿海 5000 万元及之上或内河 2000 万元及之上的 港口和航道工程。 四、水运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四、水运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水运 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水运工程的施工。工程内容包括码头、防 波堤、堤防、护岸、堆场道路和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 道、船闸、升船机、航电枢纽、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 标、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岸和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安装、通 航建筑设备安装、河海航道整治和渠化工程、疏浚和吹填造地、水下 开挖和清障、水下炸礁等。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5 倍的下列 工程的施工:沿海 5 万吨级和内河 3000 吨级及以下码头、水深5 米防波堤 600 米之上; (4)1000 米之上围堤护岸工程; (5)单项合同额沿海 2 亿元或内河 5000 万元之上的港口和海岸 工程。 五、企业应具有以下 4 种施工船舶中的 2 种及之上 (1)架高 60 米及之上打桩船; (2)200 吨及之上起重船; (3)3000 吨级及之上半潜驳; (4)8 立方米及之上斗容的挖泥船。 二、二级资质标准二、二级资质标准 (壹)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 3000 万元之上。 2、企业净资产 3500 万元之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于 150 万元之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 10 年之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之 上职称。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之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 具有工程序列本专业高级职称,主持完成过俩项之上港口和海岸工程 二级专业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 3、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之上会计职称。 4、企业具有港口和航道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5 人之上。 5、企业具有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 40 人之上,其中高级工程技术 人员 10 人之上。 6、企业具有中高级经济管理人员 5 人之上。